“第三条: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号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夜里巡逻打更懈怠,不按时汇报,信号不清,这叫松懈防卫,杀!)
……
他一条条念下去,从行军扎营、到战场号令、到武器保管、到营区卫生,事无巨细,都定了铁规。这些都是基础,老兵们大多晓得,但经庞万春这带着杀气的嗓音念出来,依旧让人头皮发麻。
念到第十条左右,内容开始变得更具针对性,也更加血腥。
“第十条: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散布牢骚怪话,埋怨长官,不听管束,带头闹事,这叫动摇军心,杀!) 这一条,明显是针对大战前可能出现的恐慌和不满情绪。
“第十一条: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大声说笑,轻视禁令,在营门附近跑马冲撞,这叫藐视军法,杀!) 这是要肃清营中懈怠之气。
紧接着,庞万春的声音更加冰冷,马鞭敲击木牌的声音也更重。
“第十二条: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淫妇女,此谓奸军,犯者斩!并累及本管头目同罪!”(到任何地方,欺凌虐待百姓,特别是强奸妇女,这叫祸害百姓,杀!而且你的直属上司一起砍头!)
这一条出来,下面响起一阵极其轻微的骚动,但迅速平息。连坐法!这意味着,不仅犯事的人要死,当官的也跑不了!这是悬在各级军官头上的一把刀,逼着他们死死管住自己的兵。
“第十三条: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偷窃财物据为己有,抢夺别人斩获的首级冒功,这叫军中盗窃,杀!) 这是防止战场上为了争功而内讧。
“第十四条:军中不得私藏俘虏,不得虐杀降卒! 所获人犯,一律交予军法处统一勘问处置,违令者,斩!” 庞万春特意强调了这一条,“咱们打仗,不是梁山贼草寇,讲个规矩!降卒也是人,杀俘不祥,也绝了后来者的路!谁要是手痒忍不住,老子就先剁了他的手!”
最后三条,更是杀气冲天,直指战场上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