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骑车赶早朝

像什么公里什么米,什么公斤什么克,完全搞不懂什么意思啊。

至于后面二十四节气表他倒是看得懂,和大唐的没什么两样,这才让他有了一点继续看下去的底气。

再翻一页,握笔的正确姿势。

房玄龄大喜,原来有用这种笔写字的正确握笔姿势,图文并茂,很好懂。

这种笔的握法类似握筷子,与毛笔的握法中掌心需虚的要求大相径庭,难怪自己写不好,原来握法不对。

房玄龄照着图上的姿势重新握好笔,又写了一个字。

这次他发现写出来的字不再是歪歪扭扭的了。

他兴奋地开始练起字来,越写越熟练,渐渐地还练出了笔锋来,有了几分书法的样子。

就这样,一直练到很晚,他才疲倦地放下笔,发现已是饥肠辘辘。

吩咐老仆拿来饭菜,吃饱后就上床睡了,明早还要上朝呢。

天还未亮,长安城还笼罩在一片朦胧的夜色之中,但城中的街道已经开始热闹起来。

这是大唐官员们赶早朝的时刻,尽管夜色深沉,但他们的身影却如同星星点点的光芒,点缀在这寂静的清晨。

街道上,有坐着马车的,马车的车轮在石板路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也有骑马的,马蹄声“得得”作响,仿佛在催促着黎明的到来。

坐轿子的平稳又舒适,虽然速度慢了点,但可以在轿中小睡片刻,养养神。

当然,也有步行的官员,他们手持灯笼,灯笼的光芒在黑暗中闪烁,照亮了他们前行的道路。

而今天,就在这个赶早朝的大军中,出现了一个异类。

那是一辆自行车,它在长安的大街上飞驰而过。

自行车的车头支着一根竹竿,竹竿上挑着一个灯笼,照亮了车前的道路。

车上坐着一个魁梧的汉子,身材高大,官袍随风扬起,猎猎作响。

他双手紧握车把,双脚有力地蹬着踏板,很是兴奋。

没错,这人就是程

咬金。

程处默刚把这辆自行车拿回家,就被程咬金霸占了,说是要给尉迟老黑这个土包子开开眼。

程处默哪里敢说个不字,所以骑车的就是程咬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