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看到兔子,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塞拉最先反应过来,跑过来接过兔子,兴奋地说:“太好了!终于能吃到肉了!我这几天吃干面包都快吃吐了!”
布伦也凑过来,看着兔子,咽了咽口水:“时页姐,你也太厉害了吧!这么快就打到猎物了!”
托尔金则默默起身,从马车上拿出一把匕首,递给时页:“用这个处理吧,比较锋利。”
时页接过匕首,开始处理兔子 —— 放血、剥皮、剔骨,动作熟练,一气呵成。布伦在一旁帮忙烧热水,塞拉则从马车上拿出之前买的蔬菜,清洗干净后切成块;托尔金则负责往锅里加调料,盐、胡椒,还有一点晒干的香草。
很快,兔肉和蔬菜都被放进了铁锅里,咕嘟咕嘟地煮了起来。浓郁的肉香混合着蔬菜的清香,很快弥漫开来,勾得几人直流口水。塞拉原本还小声嘀咕 “兔兔这么可爱,怎么能吃兔兔”,可闻到香味后,早就把这句话抛到了九霄云外,眼睛紧紧盯着铁锅,时不时还会问一句 “好了吗?能吃了吗?”
半个时辰后,兔肉炖菜终于煮好了。时页给每个人盛了一碗,兔肉虽然有些干柴,调味也算不上精致,但对于这几个长途跋涉、吃了几天干面包的人来说,这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
塞拉拿起勺子,舀了一大口兔肉放进嘴里,一边嚼一边说:“太好吃了!这是我这几天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布伦也大口吃着,含糊不清地说:“时页姐,你真的不打算开一家餐馆吗?就凭你这厨艺,肯定能大卖!”
托尔金虽然没说话,但碗里的炖菜很快就见了底,显然也是吃得很满意。就连一直沉默寡言的老车夫,也端着碗,一边吃一边点头,破例说了句:“很好吃,比我在镇上餐馆吃的还香。”
时页笑着喝了一口汤,心里也觉得满足 —— 虽然旅途艰辛,但能和几个新人一起分享美食,倒也多了几分乐趣。她低头想了想,布伦的提议倒也不是不行 —— 反正她现在手上有不少金币,作为开餐馆的启动资金完全足够;而且开一家餐馆,不用再四处冒险,也能安稳地生活,或许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吃完晚饭,几人围坐在篝火旁,聊了一会儿天,就各自回帐篷休息了。深夜的树林很安静,只有篝火燃烧的 “噼啪” 声和远处传来的虫鸣,偶尔还能听到马儿的响鼻声。时页躺在帐篷里,感受着久违的安稳,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几人收拾好帐篷和行李,继续赶路。之后的几天,他们都是这样 —— 白天赶路,晚上找空地扎营,偶尔时页还会打些猎物改善伙食。马车就这样断断续续地前进着,终于在第七天的下午,时页远远地看到了那道熟悉的城墙 —— 那是她居住的城镇的城墙,灰色的石墙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看起来格外亲切。
从秋月初离开家,到秋月末回到家,整整六十多天,两个月的时间,她终于回来了。时页看着熟悉的城墙,心里涌起一股暖流,之前所有的疲惫,仿佛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