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说明,山里的大家伙,日子也不好过,往后要是大雪继续,怕只会更加凶险。”
一旁的石头也点头附和道:
“是啊烨哥,这黑瞎子子弹打身上跟挠痒痒似的,要不是你最后那几枪。。。”
沈烨用匕首插起一块肉,吹了吹气,眼神在跳跃的火光下显得幽深:
“只有一把56半,对付这样的大家伙,还是太过勉强,这次是运气,不能次次指望运气。”
他顿了顿,看向老猎户:
“七爷,咱们村里,还有没有更厉害的老家伙?比如。。。抬枪?或者以前打胡子留下的好东西?”
抬枪是清代一种重型鸟枪,长1丈左右,重30多斤。其装药量、射程及杀伤力远远大于普通火铳
被称为七爷的老猎户眯着眼想了想,缓缓摇头道:
“抬枪那玩意儿,沉得要命,后坐力能震碎肩膀,早年是有过一杆,早就锈坏了。”
“至于别的。。。唉,好东西当年都上交或者毁喽。”
沈烨沉默了一下。
火力不足,始终是个隐患。
只靠自己一人一枪,和那几把不靠谱的老套筒,估计要是再遇上今天这一茬,自己铁定得玩完。
“看来,得想办法从别的路子搞点硬家伙。”
沈烨低声自语,心中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黑市侯三爷。
但这种事,风险极大,必须从长计议。
“对了,烨哥。。。”
石头忽然想起什么:
“今天收拾熊的时候,我发现这熊肚子里没啥油水,瘪得很。”
“而且它冲出来的那片林子后面,好像有片坡地,雪被拱开过,是不是它窝在那儿?要不要明天我带几个人再去看看,说不定它窝里还有啥,或者看看有没有崽子?”
“另外,那片山药地才挖了一小半,下面肯定还有更多!趁着那一片刚打死熊,别的大家伙一时半会儿不敢过来,正好安全!”
沈烨点了点头,肯定了石头的想法:
“嗯,明天多带些人,抓紧时间把剩下的山药都挖回来。”
“那地方刚见血,气味重,短时间内确实能吓住其他野兽,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