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制定太初区域管理条案

“父亲的意思是?”

林子七指尖在星域图上划过:

“第一,划清界限。”

“原太初疆域设为‘南域自治区’,承认所有世界的独立主权。”

“愿意加入鸿蒙秩序的,可以签署盟约。”

“但需要缴纳维和费用,鸿蒙会提供武力保护,确保他们不受其他混沌势力攻击。”

“不愿加入的,可保持中立,但鸿蒙不提供任何技术支持,也不提供保护。”

“但他们需要遵守鸿蒙制定的的‘混沌公约’。”

“不得主动挑起战争、攻击其他世界,违者将被视为敌对势力。”

林子七可不想为了一个区域,就改变鸿蒙数十万年的习惯。

如果接收太初区域,还要他们鸿蒙倒贴大量资源,那还不如不接收他们呢!

而且,如果太初区域的附属世界不需要缴纳任何资源,还能得到倒贴。

那些鸿蒙强域内的附属世界,又该怎么想?

你不交,他不交,维护庞大的混沌舰队,资源从哪里来?

众人纷纷点头。

这个规定给了那些世界选择的余地,避免了强行收服引发的反弹。

林子七继续道:

“第二,利益交换,而非单方面给予。”

“太初给的是本源毒药,我们给予生存保障与发展渠道。”

“允许他们接入鸿蒙虚拟宇宙,但需缴纳维护费,可用资源、特产抵扣。”

“开放鸿蒙的科技产品贸易,小到智能机器人,大到混沌战舰,明码标价。”

“但要做好预防破解的设施。”

“基础的科技技术也可以提供,但止步于普通的宇宙飞船技术。”

“所有技术,都必须用等价资源兑换。”

伏羲眼睛一亮:

“这个办法好!既满足了他们对好处的需求,又不用鸿蒙额外投入,反而能促进内部贸易。”

“虚拟宇宙的维护费、科技产品的利润,长期来看是笔不小的收入。”

林子七语气加重:

“关键是核心技术要守住。”

“混沌战舰的核心引擎、法则熔炉的制造原理、虚拟宇宙的代码……这些绝不能外传。”

“我们可以卖成品,甚至提供维修服务,但不能出售核心技术。”

他看向负责科技研发的转辕齐:

“让科技部拟定一份技术分级清单,明确哪些能卖、哪些能租、哪些概不外借。”

“给他们的虚拟宇宙权限,也只能限于他们所在的区域。”

“绝不能接触鸿蒙的内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