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开元家破人亡,妻子和岳父惨死,自己潜逃在外,留下两个年幼的儿女,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
七年里,两个孩子慢慢长大,可童年目睹的血腥惨案,成了他们一辈子挥之不去的阴影。他们从来不敢在大人面前提起当年的事,仿佛那是一个禁忌的话题,只要一提,就会勾起无尽的恐惧。
后来,洪开元的女儿在面对新闻媒体采访时,低着头,轻声说:“时间长了,就没有那种害怕的感觉了,就当是过去的事情了。”
而年幼的儿子,却始终走不出阴影,他常常偷偷地哭,说自己很想爸爸妈妈,可难过的时候,身边连一个安慰自己的人都没有。
比起洪家,叶家的遭遇更是凄惨。
叶顺清和大女儿叶昌珍双双惨死,叶顺清的老伴,在案发之前就患有严重的疾病,脑子一直不清楚,生活都无法自理。案发之后,叶家彻底垮了,老人最后只能跟着在昆明打工的儿子搬走,离开了这个伤心地。
曾经热闹的叶家,从此人去楼空,再也没有了半点生气。
七年里,鲁甸县的警方从来没有忘记这起命案。每年,民警都会准时来到黄泥寨,来到洪开元的父母家,探寻洪开元的下落,可每一次,都是无功而返。
直到2011年,事情终于出现了转机。
2011年,鲁甸县召开全县网上在逃人员家属动员会,目的就是动员在逃人员的亲属,劝说在逃人员主动回来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这一次,警方再次把洪开元的老父亲请到了动员会现场。
看着台上警方的宣讲,洪开元的父亲内心忐忑不安,坐立难安。
因为他心里藏着一个秘密,潜逃七年的儿子洪开元,曾经偷偷跟他联系过!
原来,洪开元这些年,一直躲在隔壁的巧家县打工,隐姓埋名,不敢露面。洪父曾经多次劝说儿子回来自首,可洪开元始终不肯,他在电话里跟父亲说:“我在外头混一天是一天,万一被警察抓到,我也就认了。”
父亲的犹豫和反常,被细心的民警看在眼里。警方立刻抓住线索,顺着蛛丝马迹深入调查,最终锁定了洪开元的藏身之处,云南巧家县的一个小镇。
此时的洪开元,早已更名换姓,抛弃了自己的本名,给自己起了一个新名字,叫郑大伟,在镇上的一家五金店里帮人打工,低调地生活着,以为能这样躲一辈子。
2011年3月份,警方精准出击,在巧家县的五金店里,顺利将潜逃七年的洪开元抓获归案。
七年的逃亡生涯,终于画上了句号。
可被抓获之后,面对警方的审讯,面对关于命案的询问,洪开元始终保持着沉默,一言不发,拒不交代任何案情。
警方问他:“案发之后,你为什么要逃跑?为什么躲了七年?”
洪开元这才开口辩解,声音低沉:“我怕看见血,看到那个场面,我害怕,就跑了。”
在后续的问询中,洪开元能清清楚楚地说清,案发前一晚,一家人是如何安排睡觉的,也能说清自己发现屋子里两名死者之后,是如何逃跑的,路线、过程都描述得十分详细。
可唯独关于两名死者的死亡过程,关于案发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始终闭口不谈,支支吾吾,怎么也说不清楚。
警方又问他:“你和你妻子叶昌珍,案发前是不是经常吵架?你是不是一直猜忌她?”
根据村里所有村民的反映,洪开元在案发前,确实因为无端猜忌,和妻子多次发生矛盾,行为怪异。可对于这些事实,被关在看守所里的洪开元,却一概否认,一口咬定自己和妻子没有任何矛盾,夫妻感情一直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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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开元的反常,他的沉默和狡辩,再加上村民们反映的他案发前的精神异常,让警方产生了一个怀疑:洪开元是不是真的有精神疾病?作案的时候,是不是处于精神失常的状态?
为了查清真相,警方决定,对洪开元进行专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
而在鉴定之前,洪开元无意间跟警方说了一句话,让案情再次有了细微的进展。他说:“当时,是我女儿抱着我,跟我说别打了,我才被叫醒的。”
这句话,虽然简短,却暗藏玄机,也从侧面印证了,案发当时,洪开元就在现场,并且实施了暴力行为。
2011年12月份,以及2012年8月份,公安机关先后两次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洪开元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两次鉴定的意见完全一致:洪开元精神状态正常,没有任何精神类疾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一个残酷的现实是,这两次鉴定,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七八年时间。时隔太久,鉴定结果只能证明洪开元当下的精神状态,根本无法准确认定,他在2004年作案当时,到底有没有精神异常。
因为这个关键问题,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这期间,公安机关先后两次,把案件移送到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提起公诉。可检察院经过审查,两次都做出了补充侦查的决定。
原因很简单:现有的证据,无法完全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性,也无法准确认定洪开元作案当时的精神状态,整个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想要认定洪开元犯故意杀人罪,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要么找到直接证据证明他杀人,要么彻底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可经过补充侦查,警方依旧没能收集到更多的直接证据。
最终,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对这起案件做撤案处理。
可这个决定,让警方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这是一起致两人死亡的特大命案,七条人命,受害者家属悲痛欲绝,全村村民都在关注,如果就这样撤案,凶手逍遥法外,该如何面对死去的受害者?该如何面对悲痛的家属?
而且,在所有人的主观认知里,凶手就是洪开元。
案发时,现场只有他、受害者和两个孩子,孩子没有作案能力;案发后,他第一时间潜逃,一躲就是七年,如果不是他干的,他为什么要跑?
这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逻辑,也是所有人都认定的事实。
可在法律面前,主观判断永远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办案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如果有充分、完整的证据链条,即便没有嫌疑人的口供,也可以定罪;但如果只有嫌疑人的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就不能定罪。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最大程度地避免冤假错案,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所有人都知道是洪开元干的,可法律却需要铁证。
为了查清案发当时的真相,为了给受害者一个交代,警方重新制定了审讯方案,不再一味地逼问,而是从情感、家庭、孩子的角度,反复给洪开元做思想工作。
民警们语重心长地跟他说:“你要是老老实实配合,交代实情,以后你的孩子读书遇到困难,我们会尽力帮助。你们家条件贫困,家里的老人,我们也会协调民政救助政策,让你没有后顾之忧。”
“洪开元,你别忘了,死的是你的妻子,是孩子的亲妈妈,还有孩子的亲外公。你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两个孩子考虑,给他们一个交代,给死去的人一个交代!”
一遍又一遍的劝说,一次又一次的心理疏导,终于触动了洪开元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潜逃七年,他活在恐惧和愧疚里,日夜难安。面对民警的真诚,面对孩子的未来,他终于放下了心里的防备和抵抗。
2013年1月10号,在被抓获两年之后,洪开元终于第一次开口,如实交代了自己杀害叶顺清和叶昌珍的全部犯罪事实。
洪开元交代,他一直觉得老丈人叶顺清平时对他不满意,看不起他,心里积攒了很多怨气。案发那天清晨,他和老丈人叶顺清一起起床,因为一点小事,心里瞬间冲动,失去了理智,转身拿起堂屋里的斧头,对着老丈人就狠狠砸了下去、砍了下去。
行凶的过程中,妻子叶昌珍听到了外面的动静,从卧室门口探出头来查看。杀红了眼的洪开元,没有丝毫犹豫,又气势汹汹地奔向妻子,用斧头残忍地将她杀害。
作案之后,洪开元看着满地的血迹,看着死去的岳父和妻子,终于清醒过来。他慌乱地把年幼的女儿和儿子送出家门,然后独自一人沿着山间的小路,仓皇逃跑,开始了长达七年的逃亡生涯。
而当年那两个年幼的孩子,要么是被血腥的场面吓傻了,要么是出于本能想要保护自己的父亲,所以在面对警方询问时,没有把事实的真相全部说出来。
洪开元的口供,终于让这起尘封七年的惨案,还原了真相。
为了彻底确认他的精神状态,2013年2月和4月,公安机关再次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洪开元作案时的精神状况进行重新鉴定。这一次,鉴定结论明确:洪开元作案时意识清晰,有明确的现实动机,作案后有潜逃行为,具备完整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随后,警方带着洪开元,重新回到黄泥寨的吊脚楼,进行现场指认。
指认那天,天公不作美,连绵的大山上,下起了铺天盖地的大雪。雪花纷纷扬扬,覆盖了整个村寨,覆盖了那栋阴森的吊脚楼,天地间一片白茫茫。
在大雪中,洪开元颤抖着手指,准确地指认了岳父叶顺清倒地的位置、妻子叶昌珍倒地的位置、丢弃斧头的位置、卧室门上擦蹭鞋印的位置,他描述的每一个细节,都和2004年警方的现场勘查记录完全吻合,没有丝毫偏差。
铁证如山,再也无从抵赖。
最终,洪开元因故意杀人罪,犯下滔天罪行,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潜逃多年,被依法判处重刑,得到了法律最严厉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