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烛火罪证血泪斑斑

【景和二十三年,春,夷陵城西,小河村】 罪行:强占良田,逼死民妇。

详情:赵府管事赵福,看中村民李二牛家祖传三亩水田,借口其父生前欠赵家印子钱(高利贷)未还,欲以田抵债。

李二牛之妻张氏携幼子跪地苦苦哀求,言并无借据,且田为全家活命之本。

赵福不予理会,命家丁强夺地契,并推搡张氏。

张氏悲愤绝望,头撞田间界碑而亡。其幼子受惊大病,不久亦夭折。

李二牛告至县衙,反被县令以“诬告乡绅、扰乱公堂”为由,杖责二十,轰出衙门。三亩水田终归赵家。

【景和二十四年,夏,夷陵码头】 罪行:仗势欺人,强夺商铺。

详情:钱家家主钱万贯,欲扩张其绸缎生意,看中码头旁孙老六经营多年的“孙记布行”。

先是派人暗中纵火,烧毁布行部分库房,造成孙老六资金周转困难。

继而假意好心,借予印子钱,利滚利之下,孙老六很快无力偿还。

钱万贯便带人强行收店,将孙老六一家老小赶出家门,霸占其店铺及宅院。

孙老六气病交加,一月后含恨而终。

【景和二十四年,秋,夷陵城外,黑风山佃户村】 罪行:欺压佃户,草菅人命。

详情:孙家负责收取田租的管家孙旺,至黑风山村催租。

当年收成不佳,佃户王五哀求宽限几日。

孙旺不允,反指王五藏匿粮食,命家丁闯入其家翻箱倒柜,将其仅存的一点口粮和给病重老母抓药的铜钱尽数抢走。

王五反抗,被孙家家丁乱棍殴打,重伤吐血。

孙旺扬言“打死个穷鬼,如同碾死只蚂蚁”,扬长而去。王五当夜伤重不治。其老母听闻噩耗,悬梁自尽。

【景和二十五年,冬,夷陵城内】 罪行:勾结官吏,伪造地契。

详情:赵、钱、孙三家联手,看中城内一片贫户聚居的棚户区,欲强拆改建酒楼赌坊。

他们买通县衙户房书吏,伪造“此地早已被三家先祖购得”的陈旧地契。

随后派家丁泼皮日夜骚扰、断水纵火,逼迫住户搬迁。

有不服者告官,反被以“霸占他人地产”为由投入大牢。

最终数十户流离失所,冻死饿死街头者不下十人。

沐婉晴翻着一页页赵钱孙写下的罪证,面无表情的脸慢慢的怒火中烧。

【昭德四年,春,新政推行之初】 罪行:煽动闹事,阻挠新政,强购流民田。

详情:朝廷推行开垦令,分发田地予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