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木正秋副书记案头的电话便急促响起。
当他确认毛贵元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消息时,一股灼热的兴奋感瞬间从心头升腾而起,仿佛饮下了一整杯滚烫的烈酒,连握着话筒的手指都开始微微发烫。
“好!判得好!”他几乎是从椅子上弹起来的,声音洪亮,眼中精光四射。
这绝不仅仅是一纸判决书!这是天晴市司法史上针对非法捕捞开出的第一例实刑判决!一个足以载入天晴市法治进程的里程碑!
木正秋仿佛已经看到,这桩“首案”将如同狂风吹皱的湖面,足以激起千层浪花,甚至是惊涛骇浪——它将是全市十年禁鱼最好的普法教材,让那些心存侥幸的捕捞者胆寒;它更是绝佳的宣传素材,足以让天晴市在环保领域大放异彩,彰显他们守护绿水青山的铁腕决心。
机不可失!木正秋几乎立刻召集了相关部门负责人。
会议室里,他像一位发现了金矿的将军,意气风发地部署:“立刻!全方位铺开!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一个都不能少!深挖此案,以案释法!我们要让‘毛贵元案’成为悬在每一个破坏生态者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他接着要求区委办、政府办火速提炼经验,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开展十年禁渔“云水模式”的典型材料,直报市里、省里。
当印有卫副省长亲笔批示的材料回到木正秋手中时,那几行“值得肯定”“全省学习”的墨字,仿佛带着滚烫的温度。
他攥着这份“尚方宝剑”,满怀期待,步履匆匆地来到了书记李大云的办公室。
“李书记!省领导批示了!高度肯定!号召全省学我们云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