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试点选择应遵循“代表性”和“可行性”原则,建议首批选择北江电子(竞争性行业代表)和省能源投资(垄断性行业代表)两家,形成对比和示范。
第二,系统设计应遵循“底线监管”与“分类授权”相结合。明确必须上系统、留痕迹的“负面清单”式决策事项(如重大投资、资产处置、大额资金使用等),同时对企业经营层面的常规决策给予一定弹性空间。
第三,建立“豁免”和“追溯”机制。对市场紧急情况等特殊决策,设置事后报备和说明通道;对系统运行前的历史决策,明确不溯及既往,但要求企业自行梳理建档,作为参考。
第四,明确信息共享与监督责任。系统数据由国资委统一管理,根据各处室职责设置不同权限;监督责任以企业党委(党组)为主体,国资委相关处室按职能进行再监督和抽查。
第五,配套推行“决策后评估”制度。将系统记录的决策过程与决策效果挂钩,纳入企业班子考核,形成闭环管理。
这份报告思路清晰,考虑周全,既坚持了监管的刚性,又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赵江河将其先呈报给陈处长审阅。
陈处长仔细看完,眼中露出赞赏之色:“江河,这份东西花了心思,站得住脚。尤其是‘分类授权’和‘决策后评估’的提法,很有针对性。不过,”他话锋一转,“能源投资公司那边,情况可能更复杂一些,他们王董是省里的老资格了,对这类‘紧箍咒’恐怕不会太欢迎。你要有心理准备。”
“我明白,处长。所以我想,在向周书记汇报前,是不是可以先非正式地跟规划处、企干处的领导通个气,听听他们的意见?争取在委内先形成基本共识。”赵江河请示道。
“嗯,这个想法好。你去协调吧,需要我出面的,随时说。”陈处长给予了支持。
得到处长的首肯,赵江河立刻行动起来。他首先找到了规划处处长,这位处长是技术官员出身,对信息化建设本身很感兴趣,但对如何与企业治理结合有些吃不准。赵江河没有空谈理念,而是拿着报告,结合在北江电子调研的具体案例,详细解释了系统如何既能规范流程,又能通过数据分析为企业决策提供支持,最终提升企业治理效能。规划处长听完,频频点头,表示原则上支持,并愿意在技术方案上提供全力配合。
接着,他又拜访了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的处长。这位处长更关心系统运行后,如何与现有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衔接。赵江河重点阐述了“决策后评估”与班子考核挂钩的设计,强调这将为干部考核提供更客观、量化的依据,有利于形成“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企干处长对此表示认同,认为这是考核工作的一个创新点。
在协调委内意见的同时,赵江河也没有忘记向更高层传递信息。他利用一次向周启明汇报其他工作的机会,简要提及了试点工作的初步思路和遇到的难点,特别是能源投资公司可能存在的阻力。
周启明听得很仔细,末了,只问了一句:“你觉得,最大的风险点在哪里?”
赵江河沉吟片刻,答道:“我认为是如何平衡‘规范’与‘效率’。系统设计得太死,企业抵触,可能流于形式;放得太开,又可能起不到监管作用。关键是要找到那个‘黄金分割点’,并且配套的容错和评估机制要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