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7章 港大高材生混黑道

青年这才松开指节,转头看向那女孩。

她正捏着一张崭新千元钞票,指尖泛白,神情有些窘迫。他一眼就懂了,伸手探进裤袋掏零钱,朝老板扬声道:“老板,她这杯,算我账上。”

留着山羊胡的中年老板眨眨眼,目光在两人之间来回一扫,嘴角翘得意味深长:“霆哥,这位小姐……是你朋友?”

青年顿了顿,点头:“是。”

硬币刚摸出来,老板却连连摆手:“使不得使不得!既然是霆哥的朋友,这杯我请!”

“哪有这个道理,我又不是付不起。”

正推让间,那女孩忽地抬手,“啪”一声将千元大钞拍在台面上,冰凉脆响。她左手拎着刚买的西瓜汁,抬眸直视两人,声音平得没有一丝波澜:

“不用了,我不欠人情。”

话音刚落,女子旋即转身离去,步子利落得像刀切豆腐,半点不带迟疑。店门口的老板和青年面面相觑,空气仿佛凝住了,连风扇转声都显得刺耳。

好在新客人推门进来,老板朝霆哥点头打了声招呼,立马迎上前去张罗,总算把这股僵劲儿给冲散了。

冷饮店这点小波折,压根没搅动黑衣青年的心绪。

女人嘛,尤其年轻貌美的,对陌生男人靠近本能地绷着弦——更别说那两个刚被他三言两语吓退的混混,前脚还在她跟前晃荡。

在她眼里,八成早把他划进那伙人堆里去了,以为刚才那出是串通好了的把戏。

临走时她还倏地回头一瞥,眼神戒备得像防贼,生怕他尾随而至。

误会,板上钉钉。

但本就是擦肩而过的路人,哪来那么多解释的必要?

不过话说回来,这误会也未必全然离谱——那两个混混,确实跟他是一条线上的蚂蚱,同属本地江湖字头“恒社”。

他们正是阿霆手下某间场子里看场的小弟,所以一见他露面,连屁都不敢放一个,拔腿就溜。

青年名叫阿霆,本姓薛,江湖人称“高材霆”。

港大金融系毕业的高材生,没像同窗那样扎进写字楼吹空调、打领带,反倒一头扎进了恒社的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