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世俗之人,贪图财富和美色,又有什么不对呢?
当想通这一点后,林秋的内心顿时生出一种豁达的感觉,他的嘴角也不禁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笑容。
“喂,大林,你咋的了,怎么又摇头晃脑的,又自己在这傻笑?怎么,触景生情啊,又想韩晴了?”
林秋看见金宝来了,递给了金宝一根烟,自己也又点了一根。
“想啊,想有啥用,韩晴也不可能大晚上的来陪我散散心,所以啊,我只能找你这货出来了。”
金宝无语了:“你大爷,纯纯的见色忘友。”
金宝也不生气,两人勾肩搭背的一起在夜市闲逛了起来。
逛了一会儿,林秋感觉自己晚上吃的东西又消化了一些,已经空出一些地方,可以填充些新的东西了。
漫漫长夜,再干一顿饭肯定是不可能了。
如今兜里的银子也充足了,林秋打算干点曾经想干却一直没能力干的事情。
“走,咱俩找地方喝酒去。”林秋说道。
“去哪啊,夜市的小吃摊喝两杯不好么,还要去别的地方?”金宝疑问道。
林秋神秘兮兮的说:“你别管了,只管跟我走就好了,今天哥安排你。”
“对了,跟家里说一声,今天很晚才能回去,也有可能不回去了,就说住我家了。”
金宝无奈道:”好吧,念在你触景生情,心情不太好的份上,今晚哥就舍命陪君子好了。“
出了夜市,林秋打了辆车,两人坐了进去。
告诉了司机目的地,司机就开车了。
”大林,真的要去那喝么,我可没多少钱啊。。。咱俩在那也喝不痛快呀。“金宝有点怂了。
林秋知道金宝没什么钱,如果是去了奥门前的自己,也不敢想能去那喝酒,现在倒是无所谓了,对于现在的林秋来讲,去那喝酒都是小钱了,也不会伤筋动骨的。
再说了,真的伤筋动骨了,大不了自己再去一趟奥门,提点款,不就完了么。
很快,目的地到了。
两人下了车,看着前面那庞大又充满科技感和高级感,酷炫的门头,还有那隐隐从场内透出来的暴躁的音乐声,两人的内心都有些火热起来。
原来,林秋和金宝来到了建邺最大、最豪华且最为热闹非凡的一家夜店——Red 红场酒吧门前。”
大林啊,咱们真的要在这儿喝酒吗?“金宝还没踏足其中,就已经心生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