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5章 夺城

归义孤狼 萧山说 4676 字 1个月前

他转身出去点兵,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像想起什么事情,嘴角忍不住弯了一下:“大帅,石头将军托人带了口信——他说轮台打得快,请酒他可不服。”

李继业正在舆图前低头标注兵力部署,闻言抬眼看了刘英一下,嘴角扬起一个不太明显的弧度:“让他先把哈米德的人头挂在堡墙上再说。”

当夜,鸣沙堡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雨。

戈壁上的雨和别处不同,来得急走得也急,豆大的雨滴砸在沙地上溅起一朵朵泥花,汇成一股股浊黄的细流淌过干涸的沟壑。石头把所有能烧的东西都堆到了堡墙上——松脂、干粪、旧缆绳,全浇上火油,把通往堡门的羊肠小径照得亮如一段燃烧的白昼。他断定哈米德不会放过雨天的机会。雨夜能见度低,炮火瞄不准,正是偷袭的最佳时机。

果然,子时刚过,斥候传来急报:大食人正在悄悄接近山脚。

“多少人?”

“看火把数量至少两千,哈米德大概把全部家底都押上了。”

石头扯了一下嘴角。这次他连那句“有种”都懒得夸了,直接从垛口上站起来,拍了拍手:“火炮准备,所有炮口压到最低仰角。听我命令,放到五十步再开火。”

李武罕见地没问为什么。仗打到现在,他已经习惯了石头的节奏——这人表面上看着粗,但脑子的运算速度大概比军需官打算盘还快。五十步是羊肠小径最窄的一个弯道,一侧峭壁一侧悬崖,队伍挤在那里展不开,是绝佳的杀戮区。

大食人的脚步在雨声中悄然接近。他们在石阶上艰难攀登,铁甲上的雨水和汗水混在一起。哈米德走在队伍的中间,手握弯刀,目光阴沉。他不喜欢鸣沙堡,不喜欢这条窄路,也不喜欢头顶那面黑旗。但他是大食的将军,奉命而来,必须带着战果回去。

“快了。”他在心里对自己说,“再爬一炷香的工夫就到堡门了。”

就在这时,头顶亮起了漫天火光。

火炮齐鸣的声音压过了雨声。炮弹在五十步外的人群中炸开,血肉横飞,惨叫声回荡在山谷间。第一排被炸倒的大食士兵甚至来不及喊出声,第二排被血肉溅了一脸,本能地往后退,却被身后还在往上爬的同伴死死顶住。

“别退!冲!往上冲!”哈米德嘶吼着挥舞弯刀,但狭窄的山道上根本没有闪避的空间。每一个炮弹落下就带走一片生命,滚落的尸体又把后面的人撞倒,人群挤成一团,进退不得。

哈米德身中三块弹片,一块打在左肋,一块打在右腿,一块穿过他的头巾钉在肩胛骨上。亲兵拖着他往山下跑,他嘴里的血一直流到胸口。山路太窄,他的脚踝卡在两具尸体的缝隙里,亲兵拔出匕首花了好一阵才撬开。

石头站在堡墙上俯视着这一切,火把的光在他脸上跳动。雨水淋透了他的铠甲,从肩甲缝隙淌进去,冰凉地贴着里衣。他没有动。一柱香之前还有两千人,现在大概剩下不到一半。哈米德残部溃退到山脚时,迎面遇上了刘英的西域名骑兵。

前后夹击,没有悬念。

战斗在天亮前结束。大食援军三千人,阵亡过半,被俘八百,残部不到三百人趁夜色四散逃走。哈米德被生擒,刘英把他五花大绑押到鸣沙堡城下时,这人还在不停地吐血,染红了半边胡子。

石头走下堡门,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禀我家大帅。大食最后一支援军的主将在此。”

哈米德勉强抬起头,血从牙缝里往外渗。他看了看石头,又转头望向东边天际刚刚浮起的朝霞,蠕动嘴唇说了一句话。石头不用懂大食语也猜到了他的意思——他们不会善罢甘休。

“我知道。”石头转身上马,在天亮前最冷的那阵风里,向轮台的方向策马而去。

小主,

轮台大营里灯火通明,庆祝胜利的酒宴从傍晚持续到深夜。

烤全羊的油脂在炭火上滋滋作响,香气飘满了整个营地。龟兹和疏勒送来的葡萄酒在牛皮酒囊里晃荡,倒进陶碗时泛着琥珀色的光泽。石头、刘英、马骏和一群中层军官围坐在篝火旁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甲胄歪斜,笑骂不绝。刘英被灌得满脸通红,正在跟马骏比赛谁能用西域话骂人不带重样,石头坐在中间当裁判,笑得直拍大腿。

柳如霜坐在角落里安静地喝着一碗马奶酒。火光映在她脸上,给她清冷的眉眼添了几分柔和的暖色。马骏喝高了端碗过来敬她酒,嘴里含糊不清地说柳姑娘这次功劳最大,李武在旁边跟着起哄,被刘英一把拽住后领按回了酒坛里。

石头没有去凑这个热闹。他坐在人群的正中间,左手抓着羊排,右手端着酒碗,嘴上跟兄弟们开着玩笑,目光却时不时地瞥向帅帐的方向。

帅帐里亮着灯。

隔着厚重的帐幕,他隐约看到两个并排的身影。一个挺直如松,一个纤细如水。

他收回目光,仰头灌了一大口酒,嘴角带着一丝自己都没察觉的笑意。

你也是时候了。

帅帐内,酒宴的喧嚣被帐幕隔绝在外,只剩下隐隐约约的火爆声和笑声。

李继业和柳如霜面对面坐着,谁都没有先开口。案上的灯盏跳动着细小的火花,灯油将尽,发出轻微的噼啪声。

“鸣沙堡的情报,是你送进堡里的吧。”李继业先开了口,语气不是询问,是确认。

柳如霜没有否认。

“暗道也是你探出来的。”

“师父当年走过那条路。”她放下酒碗,目光与他对视,“我只是把人派到了对的地方。”

“你对‘对的地方’的定义,通常都在前线。”李继业身体前倾,声音压得很低,“下次派人探路之前,先跟我说一声。”

“说了你会让我去吗?”

“不会。”

“所以不说。”

两个人就这样对视着,一个脸上带着愠色,一个表情像结了冰,但没有一个人先移开视线。灯盏里的火苗在他们之间忽明忽暗地跳动。

李继业忽然笑了一下。那种笑不是愤怒也不是无奈,像是认了某种宿命:“你跟我娘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这个转折让柳如霜有些措手不及。她顿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指的是谁——当朝皇后萧明华。那个以一介江湖女子之身入主后宫,在李破打天下时曾替他挡过箭、替他断过后、替他守过城的女人。

“你娘是英雄。”柳如霜说。

“我爹说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让我娘挡了那一箭。”李继业站起身,走到柳如霜面前,在很近的距离俯视着她,“你帮我守轮台,帮我打鸣沙,帮我跑西域三千里。我感激你。但如果你出了事,这份感激就会变成我这辈子最不想背负的东西。你能理解吗?”

柳如霜沉默了很久。久到帐外的篝火都暗了一层,久到风吹得帐幕鼓胀起来又落下。

“我试试。”她最终说出了这三个字。

这三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异常艰难。李继业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个从江湖泥泞里趟过来的女子,从小到大从不示弱,这三个字已经是她能做出的最大让步。

“好。”他伸出手,握住了她搁在案上冰凉的手。两个人都没有再说什么,就这么在安静的大帐里坐着,听着外面的风声和远处模糊的祝酒喧哗。

黎明时分的阳光覆盖了整个戈壁滩。从鸣沙堡的堡墙到轮台的烽燧,大胤的旗帜在晨风中猎猎作响。

新的西域秩序在废墟和盟约中艰难地生长——龟兹和疏勒的使者正在带着盟书返回各自邦国,商路的关卡开始由汉军和当地部族共同值守,东来西往的驼队在戈壁中重新找到了可以安全补给的水源和绿洲。这座因战火碎裂过无数次的天山走廊,第一次有了几分安定的轮廓。

但在很远的西方,战火重新燃起的消息比任何商队的驼铃跑得都快。失败的消息像沙尘暴一样越过了大食的边境,越过了更西面的群山,传到了一个庞大帝国的都城里。

那个帝国的名字叫奥斯曼。

而绰罗斯的旧部残兵正骑着瘦马,带着一身败军之血,穿过荒原向那里亡命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