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听屿眼中布满血丝,这个189公分的高大男人绝望地蹲下身,将脸埋进掌心。他不知该如何向父母开口,这个事实太残忍了。
三个人沉浸在悲伤中,都没有发现角落有一道人影悄无声息的隐匿在黑暗里。
——
与此同时。
时初站在恒温衣帽间的中央,选着今晚去见顾北野的“战袍”。
他先取出一件米白色高领羊绒衫,云朵般柔软的质地泛着细腻光泽,高领恰到好处地包裹住修长的脖颈,衬得那张小脸越发精致。
犹豫片刻,他舍弃了厚重的羽绒服,选择了一件浅燕麦色双排扣羊绒大衣,极佳的版型与利落剪裁完美勾勒出清瘦的少年身形,仅在腰间微微收拢,翻领处别着一枚小巧的雪花造型胸针,碎钻在灯光下闪烁如凝结的冰晶,处处彰显着矜贵气质。
又搭配格纹羊毛长裤和焦糖色切尔西短靴。
时初对着镜子欣赏了一下自己,满意的点了点头,“真好看,不愧是我!”
他穿戴整齐后,拿着手机和礼物跑下楼,脸上全是要见到心上人的喜悦。
刘嫂看着心惊肉跳的,忙喊道,“小少爷,慢点,别摔着!路上注意安全!”
时初坐上了驾驶座,对着屋里的刘嫂招了招手,“放心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刘嫂从小看着时初长大,先生和太太平时就给钱,很少来看过小少爷,小少爷自小就有哮喘,没人愿意跟他玩,也就是上了大学才交到了真正的朋友,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了。
时初哼着小曲,开着车驶向魅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