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就像种子,被风吹到你不知道的角落,在某天突然发芽,救活一个快要枯死的人。”
它跳到陈默肩头(这个动作让陈默受宠若惊):
“所以,继续写吧。”
“不为成名,不为证明,不为任何宏大的意义。”
“就为——
“在每一个疲惫的夜晚,能对自己说:‘今天,我也认真活过了,并把它记了下来。’”
“就为——
“也许很多年后,某个陌生人会在你的文字里,认出他自己的灵魂,然后不再孤单。”
一个月后的某个清晨。
陈默在书桌前醒来——他不是睡在床上,是趴在桌上睡着了,手边摊开着写满字的笔记本。
窗外天刚蒙蒙亮,大王蜷在他脚边的垫子上,肚皮随着呼吸轻轻起伏。
陈默活动了下僵硬的脖子,看向昨晚写的最后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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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三点,大王突然跳上桌,踩了我的键盘。】
【我正要发火,却看见它盯着屏幕,尾巴轻轻摆动。】
【它在看什么?】
【我顺着它的目光看去——】
【是我昨天写的一段关于田野的描写。】
【它是不是……想起了故乡?】
【我们都回不去的故乡。】
【但还好,我们可以用文字,为彼此建造一个新的故乡。】
他看了这段文字很久。
然后打开一个新的文档。
这次,不是三百字的日记。
是一个小说的开头。
标题暂时空着。
他敲下第一行:
【有一只从乡下来的猫,它不相信自己会永远困在城市里……】
敲下这行字时,晨光正好透过窗户,照在键盘上。
也照在他因为长期握笔而有些变形的手指上。
那些手指,曾经写出过无人问津的故事,曾经在深夜里颤抖得握不住笔,曾经想要永远放弃。
但现在,它们又在键盘上,轻轻敲击。
不是因为有把握写好。
不是因为相信这次会成功。
只是因为——
写作,是他与这个世界,
最温柔,
也最坚韧的,
对话方式。
而对话,只要还在继续,
希望,
就还在继续。
大王在睡梦中翻了个身,咕噜了一声。
陈默转头看它,微笑。
然后继续打字。
晨光越来越亮。
新的一天开始了。
而一个写作者,
和他的猫,
又一次,
选择了——
继续写下去。
这大概就是,
写作最本质的意义:
不是在文学史上留名,
而是在每一个想要放弃的时刻,
用文字,
拉自己一把,
然后对世界说——
“你看,
我又活过了一天,
并且,
把它变成了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