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下是村民及自己儿媳妇的指控,公堂之外,是围观百姓的指指点点。
王庆祥实在狡辩不下去了,只能认罪,争取宽大处理。
“草民......草民认罪。”
宋时当堂作出判决。
“经本县查实,王庆祥教唆王耕田前往李三旬家中偷盗食物。在偷盗过程中,王耕田因过量饮食导致意外死亡。事发时,李三旬家中无人。本县依据雪霁王朝律法,审理此案。
1. 王庆祥以言语唆使王耕田实施偷盗行为,证据确凿,王庆祥自认不讳。
2. 王耕田在行窃过程中,因意外原因死亡,经仵作查验,系自身行为所致,无他人加害痕迹。
3. 李三旬家中当时无人,且经清点,财物损失一两银子以下。
4. 王庆祥作为教唆者,系本案共同犯罪之首犯,应对偷盗行为及王耕田之死承担主要责任。
依据我朝刑律:“教唆他人犯罪者,以共同犯罪之首犯论处。”,故王庆祥犯偷盗罪。
另:“因犯罪行为致同伙死亡者,首犯负主要责任。”,故王庆祥对王耕田之死应受惩处。
鉴于王庆祥因饥荒盗窃,李三旬家中无人,造成财物损失金额较小。
判决结果如下:
1. 王庆祥犯偷盗罪,依律惩处;对王耕田之死负主要责任,两罪并罚。
2. 判处王庆祥杖二十,流放冰原,终身不得返回。
3. 李三旬无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案不予赔偿。
4. 王耕田之死系自身行为所致,官府不予追究,其家属自行安葬。
本判决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王庆祥即日收监,杖刑后由官差押送冰原。”
王庆祥听后,一下瘫在了地上,流放冰原几乎就相当于判了他的死刑。
且不说他现在这副身体还能不能承受的起杖刑之后的流放之路,就算侥幸到达冰原,那种极寒之地,他也撑不过去。
一场闹剧就此落幕,或许饿死才是王庆祥最好的结局。
李三旬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中走出县衙,他这个当事人却还好。
就王庆祥家那个样子,恐怕10文钱都拿不出来,就更不用说100两银子了,本也没指望能得到赔偿。
王正林也松了口气,这个祸害终于离开他们村了。
待围观百姓散去,王德发让守门的衙役传话,今晚邀请宋时去菜坡村做客。
今天他们村的菜地就彻底空出来了,一直到春耕前这段时间都是农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