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铃声尖锐地划破教室的嘈杂,顾言仍坐在座位上,像一具被抽空灵魂的躯壳。周围的声音像是隔着一层厚厚的毛玻璃,模糊不清地灌进耳朵——嬉笑声、拉椅子的刺啦声、书本摔在桌上的闷响。他的目光死死钉在前排沈耀的背影上,那个在幻想中被他轻松碾压的,此刻正被簇拥在人群中央,像一颗被众星拱月的太阳。
神药,下周英语竞赛带带我呗?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凑过去,语气里带着刻意的讨好。
沈耀侧过脸,午后的阳光斜斜地切过他的下颌线,给他镀上一层近乎刺眼的金边。他随手将额前的碎发拨到一边,露出光洁的额头,嘴角挂着那种顾言永远学不会的、漫不经心的笑。
行啊。他懒洋洋地应了一声,指尖转着一支银色英雄钢笔,金属笔帽在阳光下折射出刺目的光点,不过我只教年级前二十的。
教室里立刻爆发出一阵起哄声,有人夸张地哀嚎,有人拍着桌子起哄,仿佛沈耀随口的一句话就是圣旨。顾言低头,盯着自己洗得发白的袖口——那里有一块早上吃包子时蹭上的油渍,深褐色的污渍像一块丑陋的疤痕,刺眼地烙在灰扑扑的校服上。
他突然想起那些可笑的幻想。
在那些被反复描摹的日记里,他是会弹钢琴的优等生,指尖流淌出《献给爱丽丝》的旋律,叶栀夏站在窗边,阳光勾勒出她专注的侧脸;他是篮球场上的明星,一个漂亮的三分球引来全场的欢呼,而她站在人群里,目光只追随着他;他是她世界里不可忽视的存在,是她在走廊上会驻足微笑的对象。
可现实呢?
他的数学只考了62分,红叉遍布的试卷被张老师摔在桌上,在全班的注视下像一张耻辱的判决书;音乐课的音阶测试,他连最基本的《欢乐颂》都唱得磕磕绊绊,老师皱着眉头让他别拖后腿;体育课上,他连最简单的三步上篮都运不稳球,篮球砸在脚背上弹飞,引来一阵哄笑。
而叶栀夏——她每次经过(2)班后门时,目光从来不会在他身上停留哪怕一秒。她的视线永远笔直地穿过他,落在更远的地方,或者更耀眼的人身上。
喂,顾言。
沈耀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带着一丝戏谑的轻佻。
顾言猛地抬头,正对上沈耀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对方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他桌前,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手里仍转着那支英雄钢笔,金属笔帽在阳光下刺得他眼睛发疼。
听说——沈耀刻意拖长了音调,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你也喜欢叶栀夏?
顾言的血液瞬间凝固。
教室里嘈杂的声音似乎在这一刻全部消失,只剩下自己剧烈的心跳声,一下一下,像擂鼓般撞击着耳膜。他张了张嘴,喉咙却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死死掐住,发不出一点声音。
沈耀微微俯身,压低嗓音,用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要不要我教你怎么追女生?他顿了顿,目光在顾言身上缓慢地扫了一圈——从泛黄的衣领,到磨破的书包带,再到那双洗得发灰的球鞋——然后,他轻轻笑了一声,意有所指地补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