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玥年近不惑,比洪运年龄大不少,但她除了眼角处有些细纹,无论从容貌还是气质上来说,都比寻常女子要出众得多,若不是洪运品行不端,两人其实还算般配。
“我们在合约上协定,如果洪运在脂粉作坊做工满一年,这作坊便有他六成,不过还有一个附加条件,他以后要永远守在脂粉作坊,如果他主动离开,这分成便不再算数。”
于玥起身向窗外望去,不过外面夜空是暗沉沉的一团,连半点星子的光亮也无。
默了片刻,于玥又自嘲似地叹口气:“都怪我那时头脑不清,那附加条件本来要写在合约上,但洪运说他必然不会毁约,所以我们仅仅做了一个口头约定。”
口头约定?
沈瑜拧了拧眉毛,如果对方不认的话,这口头约定就等于空谈。
“洪运是有偶尔赌博的恶习,但我没想到,他竟然拿着作坊的合约作为赌资抵押给尚老板,”于玥朝沈瑜望过来,眼神中夹杂着无奈与自嘲,“更没想到的是,我到赌坊来找他,尚老板把这事说清楚以后,我我别无他法,只能在此等着。”
今晚是最后时限,如果洪运不出现,于玥的作坊便得由赌坊来处置了。
处置方法可能有两种,要么重签合约,赌坊尚老板占据作坊其中六成,要么将作坊卖出去,尚老板拿其中六成的银子,沈瑜几乎可以肯定,尚老板肯定会选后一种方式。
她垂眸默想了片刻,蓦然想到一个关键的问题:“洪运拿合约抵了多少银子的赌资?”
“三百两。”于玥眼睫颤了颤,“作坊如果卖出去,按照市场价估算,差不多是五百两左右,所以这合约能抵三百两。”
沈瑜迅速算了算自己两家铺子的盈余,沈家才买了新宅子,盈余剩下不到一百两,与三百两还差得远,但她能够拿出些给于玥进行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