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易笑而不语,这个与地球魏晋相仿的时代对美的追求几乎到了病态的程度。

人们好华服,喜白肤,欣赏清瘦,弱不胜衣的姿态,衣服也多为宽袍大袖,层层叠叠,十分飘逸,推崇缥缈脆弱的美感。

不少士人甚至和妇人一样敷粉簪花,引为风雅。

自己这具身体,虽然病弱,却恰恰符合当下的审美。

兄弟俩稍作休整,就出发了。

对于苏易这样的公侯子弟,出行可不是简简单单的事情,虽然一切从简,但最终还是带上了七八个侍女和仆从。

仆从们提着装着换洗衣物的箱笼、金玉制成的餐具,还有熏香古琴等等零碎常用的东西。

一行人浩浩荡荡,准备了三辆大马车,向城西而去。

马车走的平坦的官道,半个多时辰,就到了目的地。

“天然居?”苏易看着门前刻的金漆篆字,挑了挑眉。

这个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

说是酒楼,但天然居的占地面积不大,装饰也并不豪华,只有三层,楼下是大堂,楼上两层则是雅间。

位置也颇为荒僻,并不在繁华地界,唯一值得称道的是旁边便是波光粼粼的澄阳湖,风景独好。

一个身着妃色曲裾的少女从门中走了出来,杏眼桃腮,柳眉舒展,不着钗环,却别有一种清新灵动的天然美感。

“叶姑娘!”苏瑾之眼睛一亮,迎了过去。

他领着少女到苏易跟前,向她介绍,“这位是我兄长。大兄,这就是我之前向你提过的叶姑娘叶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