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就应该阻止这两人的亲近。

可千金难买早知道……

丁一听到王红的话,立马就不乐意了:“王红姐,你怎么能这么说我兄弟呢,他对绵绵那可是真心地。”

“再说了,林家那老婆子来找绵绵说了让她离开林青远了?”

对于丁一的问话,王红摇了摇头,“并没有,只是说,晚上再过来。”

绵绵是这样说的,只是当时绵绵说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她还以为她不在意呢。

丁一回了句:“这不就得了,王红姐,你太杞人忧天了,说不定人家老太太是要和绵绵商量婚期呢。”

王红当即白了他一眼,站起身走过去,烧锅做饭。

苏绵绵当时语气平稳,那是因为她虽然总是狗男人狗男人的叫,但相处这么久,她相信林青远的人品。

他就算是变心,那也不可能这么快。

可随着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她的思绪还是受到了影响。

在看到一只野兔从眼前跑过去的时候,顺手扔了一块石头,在众目睽睽之下,砸死了那只野兔。

村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干活的时候,遇到的野物,谁打的就归谁,这是大家默认的。

野兔在地里不算常见,但见过的次数也不少,就因为它跑的太快了,没几个人抓得住。

谁知道这次被一个小姑娘运气好的打死了,他们虽然羡慕,但也没有胡搅蛮缠,很快就算去了。

苏绵绵拎着兔子回来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想的,越来越气,在王红想要收拾兔子的时候自告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