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页

我笑道:“我是靠脑子吃饭的,这条腿影响不大。”

师傅开着车,沉默了好一会,忽然开口问我:“你为什么不讹我?我知道律师的做法,这种事情,到法院去打官司告我,有那些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还有伤残费,什么的,七七八八加一块十几万都有可能的。你是律师,你最知道了,你为什么不讹我?”

坦白来说,在律师这个行业中,确实存在着相当比例的这种人。

他们代理案件,从来不是以促进双方圆满解决争议为目的,从来不会去在乎双方对于结果是否满意,而是只从经济利益来考虑所有的一切步骤。

这样的律师,大概都签了风险代理的委托合同,原告拿到的赔偿越多,自己就可以获得越多的律师费。

这也就导致了他们做案子,会千方百计地增加原告主张的赔偿款。

明明只是一个轻伤,却非要去做一个伤残鉴定,只要能获得一个伤残鉴定结果,赔偿款就会瞬间增加好几万。

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律师会非常不要脸的给予鉴定机构好处的原因,这里头有很多的利益勾连。

我甚至见过很多律师,为了自己的律师费,竟然千方百计阻挠自己的当事人跟对方协商调解的。

律师的作用,难道只是为了赚钱么?

明明有更好更快捷的途径来解决事情,又不会让当事人彼此疏远,却非要阻拦,搞得两方当事人成了仇人一般,这跟挑唆有什么分别?

面对大哥的疑问,我该说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