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李谦的案子可以审,那是因为罪不至死,而赵家杀人一案却不太好审,诬他杀人也只是想要胁迫他妥协而已。
可让人无奈的是,陶晟看穿了李谦的打算。
在他的授意之下,杭州府推官亲自来了一趟钱塘县衙,勒令王知县尽快开堂审问,限期破案。理由很简单,既然你都当场抓获了杀人掩尸,那么这桩命案审理起来应该也没什么困难才对,为何拖而不决?
王知县当然明白,推官虽隶属于府衙,实则专理刑名,在司法方面,他的真正顶头上司不是知府姚春,而是按察使陶晟!
换言之,他的到来,代表的可不是府衙,而是臬司衙门。
但令人奇怪的是,这位府推官只是过问了一下,并反复嘱咐王伦“人命关天,此案要慎之又慎”之类的话,随后便拍拍屁股离开了,似乎并无亲自插手此案的意思。
起先王知县还想不明白,经过小荣师爷的指点迷津后,他才知道对方其实是不太敢接下这烫手的山芋。
原因很简单,李谦并无后手只是陶晟的猜测,尽管这个可能性非常大,但他终究是不敢冒险让下属揽下这桩案子的。否则一旦对方拿出人证物证,这案子便很有可能会在自己手里坐实为铁案------
真若如此的话,他可不好向京城方面交代。
到时,颖国公府为了能够挽回些许颜面,难说不会追究他的主要责任。
总之就一句话,谁亲手审死了赵家员外,谁将来便要跟着李谦一起倒大霉。丢官罢职绝对是最轻的惩罚,以命抵命才是题中应有之义!当然,更大的可能是傅家在京中设法保住了赵员外的小命,反手还要再弄死你才肯罢休。
而就在推官大人走后不久,府里的行文就到了,紧接着布政使司也行文而至------
几个衙门之间,相隔大都不远,王伦心说你们这些上司究竟是有多闲,还要特地行文下发,派个人过来口头传达不就得了?
还真别说,口头传达确实不行!
一旦事情有变,将来被上头追究责任时,这些东西才是他们的保命符------
府衙与藩司的态度基本一致,行文的大体内容也都是在诘问王知县,眼下已是六月,为何夏税迟迟没有收讫?
意思不言而喻,官府不能亲自插手收税之事,可眼下你竟把一区粮长都给捉了待审,还如何能按时完税?到时朝廷追究下来,谁来背负这个责任?
王知县心中一阵阵的发苦,心说这还用问么,这黑锅我不背谁背?
官场上有句老话,三生不幸,知县附郭;三生作恶,附郭省城;恶贯满盈,附郭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