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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我哥哥过气,你们看,人民警察的眼光是雪亮的!

韩暮云欣然答应了小哥的要求,接过记事本,笔走龙蛇地写下几行字。

“您贵姓?”

“姓郎,”小哥眯着眼睛,忽然又想到什么,“能写给我的女朋友吗?她很喜欢看你的剧。”

韩暮云的笔头顿住,表情看似有些为难。

“麻烦吗?”小哥问。

“不麻烦。”韩暮云说得有一丝勉强,接着写下最后几个字,完工。

“谢谢谢谢。”小哥频频道谢,拿回记事本之后却僵住了表情,上扬的嘴角微微抽搐,表情着实精彩,“这样……也行吧。”

记事本上,行文如下:

[赠向阳区治安派出所郎警官的女朋友:一身正气,热心为民——韩暮云]

“的女朋友”四个字,熠熠生辉。

又等了不久的时间,李闯也做完了笔录。

扭搭扭搭走过来的李闯正要开口说话,就被苏絮的手机铃声打断,只好干张着嘴,不发一语。

电话是从星盈打过来的,本是询问今日拍摄情况的沈露盈,在得知了今天发生的一切后,她思索片刻,说道:“絮絮,你问一下警官,拍摄的物证可不可以用在节目里。”

苏絮向郎警官转达了沈露盈的意思,郎警官表示只要保证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隐私安全,是可以使用的。

“一个劫匪居然还有隐私权?”电话那头的沈露盈发出了一丝不屑,转而对苏絮说,“絮絮,下次如果发生这种情况,要先保护自己,工作与安全相比,永远是第二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