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思菀从房间里走出来,叫住他:“诶,你不吃早餐了么?阿姨昨天晚上特意嘱咐王叔叔准备了你爱吃的干贝粥,好歹吃一些再走吧。”
她是那种典型的江南水乡里长大的女孩,说话的声音温温柔柔的,从来不会和人发脾气,因而在电视台里的人员极好,许多观中也买她的账,硬是在自媒体攻城略地的点上,给电视台拉高了一个档的收视率。
关明桢摆摆手,并没有回头:“我去公司再吃。”
“诶——慢一点。”钟思菀走上前,替他正了正领带,指尖细白,没有涂指甲油,显示出一种非常健康的粉嫩。她轻声嘱咐关明桢:“胃药我已经放在你车里,吃过早饭,要记得吃药。”
关明桢点头,应了下来:“我知道了。”他低头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时针堪堪指向了“7”。
“你待会儿去台里,让爸爸的司机接送就行。晚上我还有饭局,就不回公寓去了,你让王嫂不用准备我那份。”
钟思菀点了点头,片刻后忽然轻声道:“我今天调休,不用上班。”
关明桢前脚刚迈出门槛,听到她的话迟疑了一下,又调过头,转身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那你就在家里陪我爸妈聊聊天,打打牌。好了,我先走了。”
“注意安全。”钟思菀从大学起和关明桢交往,至今也有三年了。她是一个典型的中产阶级教育下的好女孩,从小读着价格昂贵的双语学校,一直到大学,仍坚持不穿短于膝盖的裙子。
大学里男同学们称她是木美人,美则美矣,并无生气。她对周围毛毛躁躁的同龄男孩向来没有太多的感觉,对他们这样不算友善的调侃也不曾太过上心。依旧每天抱着一沓契诃夫穿梭在图书馆和宿舍之间。
关明桢是在一个下雨天来到他们学校的,关氏集团向钟思菀所在的林城大学捐了一栋实验楼,关明桢作为执董代表,参加了剪彩仪式。天空飘着细细的雨丝,钟思菀抱着从图书馆借来的《叶芝诗选》坐在演讲厅的看客席上,在雨声中读起了那首闻名遐迩的《柳园里》,身旁的女伴用胳膊捅了捅她:“看,真正的高富帅。”她抬起头,向关明桢的方向看去,恰好对上了他的眼睛。
钟思菀很快地低下了头。
剪彩仪式结束后,钟思菀收拾了书包往外走去,在走廊深处,她被一个衣冠楚楚的年轻男人叫住了。关明桢将自己的名片递给她,微笑着向她介绍自己:“你好,我是关明桢。”
钟思菀从回忆中醒过神来,望着关明桢那种熟悉的英轩的脸庞,不知为何,突然在心底叹了一口气。家人都很满意她和关明桢的恋情,母亲从前为自己报名的那些芭蕾课与钢琴课在这一刻全都显得那么物有所值。
就连钟思菀本人,偶尔想起这段爱情故事,也会觉得自己是被上天偏爱的那一方。但女人的敏/感和细腻又在隐约间让她觉得,似乎有什么不那么对的地方。
她转过身,向自己的房间走去,刚走了两步,管家从里头追了出来,将关明桢的手机还给他。
关老爷子从遥远的苏黎世打来了一个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