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届理科班的状元是他,高考时数学满分,考到了清华。也不知道那家伙怎么做到的,我用尽全力,也就一百四十多。”看着林昊阳的目光,陆媛媛忍不住调侃起来,“其实,若不是你当初出国了,说不定贴在这里的人会是你呢。”
是啊,曾经的林昊阳,是个成绩优异的学生,在陆媛媛心中,一点不输给程书意。这句话,虽说是调侃,也是打心底的声音,带着三分崇拜,还有三分惋惜。
“不会。”
林昊阳别过视线,不再去看公示栏。他说的是实话,照当时那个状况,真到了高考,不会有程书意的成绩。
“哎!”陆媛媛差过话题,指了指学校对面的操场,“你瞧,操场还有人在打篮球呢。”
八点多的操场,有人还在夜跑,篮球拍地的声音,仿佛又回到了热血青春的过去。高三是学习最紧张的时候,很多家长都不希望因为篮球而耽误了孩子的学业,而林昊阳和程书意等人,恰恰用行动证明了学习和运动,其实并不冲突。
“还记得吗?你和程书意打的最后一场高中联赛。”陆媛媛微笑着扬起头,“那时候你们对上一个强劲的队伍,所有人都以为,你们会输。”
“是啊,其实我当时也以为我们会输。”林昊阳没有否认,那确实是一支很可怕的队伍,也正因此,那次比赛,来围观的人塞满了操场,“你当初还安慰我们说,输人不输阵,咱们人多。”
陆媛媛笑了笑:“还好,最后那个三分球,少一分,晚一秒,都输定了。”
“嗯,程书意的球技,不错的。”林昊阳的声音有点涩涩的,“你还记得,比赛前你说了什么?”
陆媛媛顿住,抬头定睛看向林昊阳:“说了什么?”
“你说要是赢了,就送我们每个人一份惊喜。”他说这话的时候,神采奕奕,仿佛包裹着浓浓的感情,又不想透露分毫,陆媛媛一愣,随即问道:“我不是送你了一根限量版的凌美吗?”
是啊,一根限量版的凌美钢笔,在学生时代,不算便宜,为了买那根笔,她可是下了决心,跑了好几家店才找到。可是林昊阳的反应,显然不是想听到这个回答。
记忆被拉回高中联赛那天,篮球,就是学生时代最热血的代名词。
第7章 Chapter7
嘈杂的声音将赛场包裹着,场外不时有因为见到某位篮球打得特别好的男生而发出的尖叫声,这是比赛前夕,林昊阳、程书意等人做了热身活动,正随手拍着篮球熟悉投球的感觉。
作为程书意的同班同学兼学生会‘同事’,陆媛媛理当接受他的邀请,可实际上,她却是奔着林昊阳去的,同班同学的友情,自然没有青梅竹马深厚啊。
“怎么样?”陆媛媛说着,从包里掏出来几瓶矿泉水递给队员,又亲手拧开了一瓶给林昊阳,她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就像是本能反应一样,自然而然地递过去,“有没有把握?”
林昊阳接过水瓶,猛灌了一口,又大笑起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