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总想着刚才胡霁色在上案时,落座时,都刻意避开他的举动。

刚刚并肩策马而来,突然疏离,总难免叫人有些失落的。

但他还是淡淡地应了一声,道:“她不是很喜欢这样的地方。”

“那她喜欢什么?”沈引挥手一指,“这上等的景色,这绝妙的丝竹,乃是人间至上之享受。她是不喜欢享受,还是不喜欢沈府?”

江月白抬头看着那叶扁舟蜿蜒而下,毫不留情地道:“嗯,她不喜欢享受。也不喜欢你所骄傲的沈府。”

她喜欢看书,配药。

早起煮一壶茶,茶叶不用太好,茶具也不用上等。

然后一人坐于书案后,手捧一卷书,有时痴读,有时书写。

她总是忙碌,并且喜欢忙碌。

若有闲暇,她愿意和自己的家人在一块儿,那个时候,她也可以很活泼,很讨喜。

到目前为止,她最喜欢的事物,不是珠宝玉器,甚至不是银子,却该是她家的一只骡子两只狗。

她从不虚度光阴,充满凡尘烟火的气息,却又从不汲汲营营。

江月白回过神,再看沈引,眼里的温暖在一瞬间消失殆尽。

“你还是莫要瞎折腾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他知道自从上次下药的事儿之后,沈引心里一直有点慌,所以屡屡试探。

殊不知这试探真是让人郁闷烦躁得紧,折腾江月白就算了,现在是连胡霁色一起折腾。

沈引讨了个没趣,只能把脸背了过去。

……

直到脱离了那群低级趣味的人,胡霁色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这沈府的湖确实大,很难想象是那一个小小的门里走进来的。

小舟行至无人处,胡霁色干脆躺了下来,抬头望着湛蓝的天空,感觉还不错。

丽婉半跪坐在她身边,道:“累了?”

胡霁色道:“能不累么?我还是宁愿金掌柜到我那里去,倒还自在些。跑到这儿来赴什么宴,你也看到了,正事儿没说两句,酒先喝了一肚子。”

“就是个场面活”,丽婉想了想,道,“不过你毕竟有手艺,和那些空手套白狼的人又不一样。”

胡霁色眯缝着眼睛看了她一眼:“胡丰文的事儿听说了吧?”

丽婉倚在了她身边,小声道:“前头他刚发了财的时候,倒是去找过我。”

胡霁色:“……”

“也是个失心疯”,丽婉啧了一声,道,“就他手里攥着那点银子,我还看不上眼呢。”

但丽婉是很有职业素养的,不管什么客人都能应付。

她对胡丰文依然笑脸相迎,不管他是冷嘲热讽还是得瑟,她都不为所动,甚至能迎合他的话。

胡丰文大概是找到了存在感,承诺下次还来找她。

只不过这人还没来得及来第二次,就被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