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凤仙冷笑一声,原来她也就这个胆子嘛,也就只会在背后做些小动作了。

她自顾自的坐到桌子边,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润润喉,才道:“请您搞清楚状况,是您儿子欠了我爹我一条命,所以他才娶我的,您若是不愿意,我娶您儿子也成!”

“你你你……简直是大逆不道,哪有女人娶男人的!”方氏指着林凤仙,脸上表情很是愤怒。

“没有吗?您儿子入赘到我家,那可不是娶了么?”林凤仙把玩着自己的双手,笑了笑。

来夏家半年了,她过的这是什么日子?天不亮就起床干活,扫地做饭洗衣裳,从早忙到晚不说,还要被方氏数落,寒冬腊月,河里的水冷成冰,一家人的衣服,她哭着去揉,她这一双手,皲裂出道道血痕,到现在也没愈合。

这一家人,简直就是坏透了,尤其是夏方氏,自诩是童生之妻,秀才之女,跟村里人不同,做事可是讲究。

她的衣裳要天天洗,她的被单十天一换,她的屋子要纤尘不染,光是伺候她,就得废去林凤仙大半天的时间,剩余的时间还得做饭、喂鸡、打扫庭院,甚至还要劈柴!

还有两个侄子,没一个好东西,天天对她大呼小叫,呼来喝去的不说,还喜欢告刁状。

可就是这样,在不知情的村民们看来,她这个山沟沟里的姑娘可是掉进了福窝,不但天天有白米饭吃,甚至还不用下地干活。

一直以来,林凤仙也觉得自己是幸福的,尽管天天事情做不完,她哭一哭也就过去了,尽管她的男人躺在她身旁,连碰都不碰她,她也觉得时间久了,自然就好了。

谁料忍耐了这么久,最后竟因为村妇们的几句玩笑话,丧失了生命。

如今的林凤仙也搞不清自己究竟是因祸得福,得了神仙点化,觉醒了前世记忆,还是她只是来自异世的一缕幽魂。

不过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就是林凤仙,不过,不是从前那个任人揉捏的林凤仙了。

记忆中她前世不过是一个普通白领,没什么大本事,下班后,就爱窝在家里看小说、追剧,是个实打实的宅女,难得一次想要出去旅个游,散散心,谁料飞机失事,醒来,她便成了林凤仙。

凤仙花是染指甲的,很是鲜艳,山里很是多见,也很好养活,林老爷子只得一女,他希望她如同凤仙花一般生命力顽强,开的鲜艳,活的恣意。

所以,那日在救了夏凌峰之后,见他浓眉大眼,一表人才,他便挟恩图报,将自己的女儿与他为妻,不过就是想着,他能够看在自己的救命之恩上,对自家的女儿好一点。

林家是大山里的人家,山地贫瘠,一到下雪天,连饿死人都是有的。虽然林老爷子跟林老太太也舍不得这个女儿,可家里实在是太穷了,送女儿出去,至少不会饿死她。

夏家是大河村顶好的清白人家,家有良田,夏老爷子又是童生,最是知书达理,他有一大儿,原先是秀才,在县城教书,可惜时运不济,得病死了,之后妻子再嫁,只留下两个孩子,大郎夏江,今年十岁,二郎夏河,今年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