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方达曦:“您就饶饶我。我在外头,外头人要我的命,合不能我都坐家里了,您也要我的命吧?”

吴嫂:“我怎么能要您的命!您要吃我的肉,我立刻就能给您割!”

方达曦:“我怎么能吃您的肉呢,我是那种人么?”

吴嫂:“嗯,良心还算有……”

方达曦:“您肉太老了。”

吴嫂:“又气我!”

方达曦:“今个的馄炖倒是嫩还鲜,我吃得急,嘴里都烫了好几个泡!”

吴嫂的心疼将气愤踩在了脚底急刹车,大义灭亲地骂起了自己的手艺。

吴嫂:“臭馄炖!”

方达曦:“就是!”

吴嫂:“大爷,他们跟我说,今个是小爷开车开小差,撞上桥墩的?”

方达曦:“为这事,我已经训过执月了,您就别念他了,也别担心,他稳着呢。”

吴嫂:“稳还撞桥墩!您气我,小爷吓我……哦!想起来了!您也吓我来着!听说今个您就那么冲过去救小爷了?那要是车炸了呢?不怕么?我光听着,腿就哆嗦!一个总比两个强,我不是偏心,以后这事,您和小爷都要拎拎清,要是当时赶不及,两个可就都没了!”

方达曦也不是不怕,就是当时想救执月。怕不怕的,暂且就顾不上。现在回过头来想,自己是不怕,可真出事,自己一定是要不甘心的。

自己还有事没办成,十几二十年的筹谋,真就怕结果,只是棋差一招。

方达曦:“吴嫂,于我跟执月来说,一个真不比两个强,我和他,都怕做剩下来的那一个。被留下来的人,太惨了,不好。”

吴嫂:“啥?活着还不好?”

方达曦:“不一定好,不一定不好,就看是怎么活了。”

第28章 得成比目何辞死

再等春天随落花整个地去了,夏天披着绿衣红裳大步走了过来。

沪城的报纸上印上了白纸黑字:

红了十一年的名角桑之久,回平京给单志宁与侵略军将领唱戏时,舍近求远,没一枪毙了眼跟前的敌军将领,倒失手崩了单志宁□□的两颗蛋。

平京城的百姓与侵略军不晓得桑之久与单志宁是私仇,还当她是大义。

因此,她的尸首被侵略军挂在城墙上已有四五天了,就这么高悬着,好像她还能俯瞰故土似的。

沪城的百姓趁个大夜,把桑之久的尸体偷了下来。埋是不便埋了,被歪心人发觉告发,设或她又要被挖坟掘尸,只能就地焚了。

桑之久的尸体化作了热灰,与百姓心底的热血,一起飘在平京这座极想要争气,却没力气的城市上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