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他,于是,我还恋着他、忘不了他,这样,又能代表什么?

大抵,千帆过尽,生死循环之后,我方彻底的理解:所谓情之一事,不过一场循环的劫,谁先付出真心,谁就输得彻底。

我说:“婆婆,你这儿的汤,真能忘掉前尘吗?”

“孩子,你要不要,再等一会儿?”

“等一会儿?一会儿又是多久?”

“三日,足矣。”

三天后。

“婆婆,此番,真要作别了,惟愿下次见你之时,还是这般精神矍铄,望您一切安好。”语毕,将手中的孟婆汤一饮而尽,跨过了奈何桥,跟着牛头马面 往下一世走去,那三生石上的名字啊,到底,我不再留恋痴狂。

这一路,也便到了尽头。

而我也没看到,自我走后,忘川河面渡来一个少年,匆匆赶来,清秀的面容上满是焦虑与后悔。

后记:

“哎,孩子,你来迟了,她已经走了。”

“走了?她怎么就……”

“她已经等了你三天,人间三年,你的事情总该放下了的,只是啊,一切都是天命。”

“她,可曾说了什么?”

“不曾。……你,爱她吗?”

“爱?”

“罢了,罢了,若只是后悔,当初又怎能那般草率,此般,又生死相随又要作何?”

“……”

“外婆,我想留在冥界。”

我还未来,你怎敢先走?绿腰啊,我没想到,你也会这样决绝,我以为,为了我,你也会想方设法的活着,我也以为,待我平定天下后,终会求得你的原谅,只是,你怎么就不给我机会呢?

三年过去,伤害你的人,都已经被我打压,桃娘啊,根本就没有什么桃娘,不过一名男妓假扮、掩人耳目罢了。

既然你不远等我最后一次,此后,上穷碧落下黄泉,就让我来等你,做这冥界的鬼差,哪怕,此生,再不能相守相依……

说书人:哎,说到底也不过一对痴人,那女孩儿啊,早已回天界做她的神仙去了,这一个天,一个地,如何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