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殊放下还剩下小半碗粥的粥碗,用手帕擦了擦嘴,然后才慢慢说:“他父亲和我父亲有点往来,他父亲托我多照顾他一下。”
“但他说你帮过他一个忙……”
“我读大学的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个人在国内,他就想回国,但那个时候他所有的经济收入都被卡死了,我就借了他一笔钱,又帮他瞒过了他爸——其实主要还是借钱的事,他离开了差不多快一年,他爸才知道他不在英国了。”
樊殊说的云淡风轻,但按照孟子义那边的态度,一切估计并没有表面上这么简单。樊殊应该还是动了不少心思才做到的。
不说别的,就说“他父亲托我多照顾他一下”这句,其实摆明了就是委婉地说“他父亲托我好好监视他”。相信孟子义的父亲委托的人也不只樊殊一个。樊殊能做到带走孟子义,并且还瞒天过海整整一年,确实挺不容易。
而且我记得仇闻笛说过,樊殊大学期间就和家里人闹掰,断了经济联系了。
“孟子义计算机技术非常厉害,”樊殊说,“各种意义上的技术,包括修电脑和组装电脑。所以他这几年一个人在国内也没饿着。不过他也有问题,太懒,轻易不开张,开张就想吃三年。所以有空我会去他家一次,不然他就要被垃圾给埋了。”
想到孟子义那个垃圾填埋场一般的斗室,还有那狮子大开口卖内存条的架势,我心有戚戚。
“话说,”我看樊殊已经放下了勺子,连领口的毛巾都摘了下来,忽然反应过来,“你不吃了吗?还剩一小半呢。”
“那是留给你的。”樊殊把碗推给我,“一起吃。”
“虽然我很感动不过……”我盯着那小半碗白粥,嘴角抽搐,“你确定是想跟我分享,还是只是你自己不爱吃白粥?”
樊殊淡定地端起茶杯,轻抿一口:“当然是前者。”
“那为什么鸡丝一根都没了!”
“你都吃过了,吃太多对胃不好。”
“你明明就是挑食不爱喝粥!”
“当然不是,”樊殊非常镇定,颇有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的气魄,“而且小同学,你这就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给你说举证是要有证据的。”
“我证明!”有人风风火火地冲进来,边走边举手,“我证明,他确实挑食!”
“狗师兄,你来了?”我惊喜地说。
“肯定要来啊。”狗师兄得意洋洋地一摆手,“小册子我给你说,他之所以平时看不出挑食,是因为每次遇到同学的时候,他都点自己喜欢的菜,给你一种他总能把食物吃光的错觉——其实他一学期在食堂也就点那两个菜。不信你问食堂大爷,一问一个准。”
“苟利以,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樊殊恼羞成怒地说,“你来干什么?”
“我来看你啊。小册子不是说你进医院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