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吭吭——”沈澹故作镇定:“又顶着我的招牌在外面招摇撞骗吗?”

胡玥笑道:“既然是招牌,哪有把招牌藏在柜子里的道理,当然是要广而告之嘛。”

“你现在的样子,和当初让我帮你那个医生朋友的时候一毛一样,说明又是一个大坑。”

“腊肉香不香?”胡玥眨巴着眼睛道:“说不定这次你看不上的案子,最后也会给你大惊喜呢。”

会被这鬼话骗了去的,就不是沈澹了,他漫不经心地打开手机浏览胡玥发过来的合同照片,一边听胡玥解释案情。

“我朋友是盛华小区的业主,就是那个之前广告说会配备超级顶级学区房、超大会所、赠送面积超级大的园林式小区,那时候房价普遍才一万出头,就他们小区推出精装修房卖到2万块一平米,可谓是当时的豪宅了。合同约定交房后720天内应该要□□,但一直到现在,拖了一年多了,说是因为开发商搞的赠送面积踩了政府文件的红线,还有一些设计没有按照规划来施工,现在不给他们通过验收,房产证也就办不下来。除非开发商交齐五千多万的罚款,否则就是办不了证。业主他们搞了个维权群,跟开发商多次交涉无果,就咨询了律师,律师说按照合同的约定,业主可以选择退房或不退房,不管退不退,开发商都只承担已付房款的1%作为补偿或者违约金。业主们就觉得啦,一户几千块的违约金,开发商拖个十年不□□或者永远不□□都是有可能的,所以现在很着急。”

见沈澹看条款看得认真,胡玥就自言自语嘀咕道:“办理房产证首先得让开发商向房产登记机关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像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竣工图纸,然后由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图,就是因为测绘不过关啦,实际测绘的面积和设计不符,所以不能办理。明摆着就是开发商的责任,就因为开发商强势签的霸王条款嘛,都是有利于开发商的,以前我在律所实习的时候也处理过,大家态度就是,如果业主觉得不公平可以不签约买房啊,既然签了就应该遵循契约精神,就像有新闻报道过签合同后房价跌了就去售楼部闹事一样,房价涨的时候也没见谁会把钱退出来啊。估计你也没招了吧沈律师,哎,看来真是我又多事了,嗯……不知道主张损失高于违约金让法院调整的这个诉讼方案会不会好一点,但是损失该如何证明呢,这也是个难题。”

“有了!”

“有什么了?您是又打算让那些江湖朋友去帮忙吗?”

“你仔细读一下这条。”沈澹指了指合同第十三条,胡玥逐字逐句地念下来。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2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1、3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1%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3、通过按揭方式购房的买受人,如因不能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6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造成出卖人从银行延期提回保证金的,买受人按总房款的1%赔偿出卖人损失,并且造成逾期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责任全归买受人。如因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原因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买受人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可免除延迟办理权属证书的责任。”

见胡玥念完后依然一脸迷茫,沈澹无语地摇头:“就知道读了也是白读。他们不是约定按照1、3项处理吗,第1项约定的是买受人退房的情形,看明白了吗?”

似乎是看到了一点曙光,却又还是找不到方向,胡玥挠挠头,脸皱成一团:“买受人退房?可是现在房价都涨的,没有人要退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