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叫灵肤水,居然还有美颜的功效。至于杜若歌, 身体变好了, 身高原本已经有两年没长过了, 喝了灵肤水之后, 又开始长了, 现在已经稳稳站上了一米八, 比顾景俞还高了那么两厘米。
自从沈兰答应嫁, 杜若歌倒是并不急了。他不想婚礼太仓促,毕竟结婚,一辈子只有一次。他并不想留下什么遗憾。
虽然不能打全套家具,但是杜若歌觉得,新衣服新被子该有的还是得有。他弄了棉花票,找人弹了两床新被子。
结婚要用的红盆、红桶、热水瓶等,都是两人一起去供销社买。两人又买了几张红纸,用来裁了写喜联、剪喜字等。
喜联,是杜若歌自己写的。沈兰这才发现,杜若歌写得一手好毛笔字。杜若歌说是爷爷教的。
提到爷爷,杜若歌想起远方的家人,“爸爸来了信,爷爷已经平安到家了。”
他没有提家人对婚事的看法,沈兰也没有问。
杜若歌又找了个天气好的日子,带沈兰去了趟县城。
县城离得远,他们天蒙蒙亮出发,一大早赶去公社那里坐车,到了县城,杜若歌先带沈兰去国民饭店。县城的国营饭营选择多一点,人也比较多,此时正热闹。沈兰吃了一碗混饨,杜若歌要了一碗牛肉肉。
馄饨是包的猪肉,一点配料都没有,实打实的猪肉,沈兰吃了个满嘴香。
杜若歌的牛肉面,牛肉的份量也很足,他还没开始吃,先拨了一半的牛肉给沈兰,沈兰看着自己碗里的馄饨,终于还是没有拨给杜若歌,她都开始吃了,再给杜若歌就不卫生了。虽然现在很多人,只要有吃的,并不介意吃别人剩下的。
吃完早饭,杜若歌带着沈兰,去了一个巷子,里面有个老手艺人。杜若歌拿出个小银块,请老人家帮他改成两个银戒指。
“做得好看一点!结婚要带的。”
杜若歌嘱咐他。
老艺人说没问题,只是打戒子需要时间,让他们下午来取。
杜若歌就带沈兰去买衣服,她看中白衬衣,但是杜若歌说不适合结婚穿。她就买了件红色的衬衣。
杜若歌提议,“要不我们一身买一身军装?多年以后,拿出我们的结婚照,那也有时代意义!”
沈兰:“军装没必要买,我可以自己做的。”
杜若歌摸着沈兰的头,“我想等下去拍照,我们直接买成衣吧。我以后的衣服都包给你做了,你还怕没衣服做。”
沈兰听着似乎很有道理。
买完衣服,他们就去了照相馆。
照相馆外面,摆着一个大相框,里面零零散散地放着二三十张相片,其中左下角,是一张放大的彩色结婚照。
杜若歌满意地点头:“看来没来错,我就是听人说,县里的照相馆,可以彩色的大照片。”
其实镇上也有一家,不过设备显然没有县城的好,人家的相片没法放这么大,而且是黑色的。杜若歌并不满意。
两人穿着军装进照相馆,要开始照相了,杜若歌又请照相师等一下,他急匆匆跑了出去,几分钟后,拿着一枝塑料的玫瑰花给沈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