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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之 浮生偷欢 869 字 2024-02-25

——他如果爱我,哪怕远不及我对他的爱来得深,我仍会留下,长伴左右。可是,他从没把我当作过爱人,我永远只是他的朋友,他也永远不知道我对他的这份感情。那么,离开,是我此刻的唯一皈依。

我把东渡的决定告诉了父母,他们不语,只说,“你自己决定了就好。”

我也知道,为了逃避感情而到另一个国度的自己很懦弱,也很伤父母的心,但却顾不了那么多了,我无法忍受看着他们夫妻恩爱的同时还要强颜欢笑的虚应。所以,我非走不可。

那天晚上,奔喝醉了,我扶着走路都已不稳的他将他护送到家。

说是家,其实也不是他的家。他自工作后,就搬到外面,自己租房子住。他的住所,离他的公司并不远,他是为了便利工作才搬的。好在他住在了外面,否则,伯父伯母看到烂醉如泥的他不大发雷霆才是怪事。

给他脱去了外套和鞋袜,让他舒舒服服的在床上安卧,看着醉中的他,我不由苦笑:明天,他就要成为了一个女人的夫,与之相濡与沫,直至白首。

多么,令人心痛。

奔自幼就面目姣好得不似男子,俊美无比,长得比一个女人还要妖艳美丽,若非体格高壮健硕,走在街上,不知多少人会把他误认为是一男装丽人。

自他成人后,这妖艳皮相不知惹来多少龙阳之好者的注目与示好,他却从不为了所动。只一句“我不是同性恋”就打发掉来人。

而我,却不是为他这引人注目的外表所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