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两枚铜币。”)男的回答。

当火焰照亮天井时,我看见他们两个的探出柱身,一脸惊恐不安。

脚下不时传来哀嚎,但那些都是没有理智的声音,只是偶尔会听见一些呼救声传来,来在深处,被埋在尸堆中动弹不得,听起来近乎奄奄一息。幸运三减一人,没被压在底下可真是你们的运气。我想——我想我们之间的互动并不顺利,尽管那对男女愿意在我的火边取暖,但他们戒心重重。太阳在不久前已完全落下,此地一片黑暗,唯独我的火焰闪烁。

男的称自己为汤玛士,是新伯尼斯来的旅行者。我想他不如自己口中讲的那个平凡正经。据说他是在一个叫做圣阿尔布斯的地方被洛伊德骑士给逮到的,一旦被发现身上的印记后,汤玛士与他烧焦的合伙人很快就被送入监狱,等着执行死刑后要运到这处坟坑弃置。汤玛士说他们早料到有天会面临这种鬼扯蛋的下场,所以就用了预先藏好的假死药,想要在被处置后再爬回地面。

而女的则称自己做珍,一个圣阿尔布斯的妓女。她是个人类,千真万确。

「每个不死人都曾希望自己还是个人类,珍。」汤玛士说。

「鬼才跟你们是不死人,」红发的珍双臂交迭地环着身子,看起来那微薄的破衣对她而言确实不够饱暖,「我是造了什么孽了才会掉到这!因为我伤了一位大爷幼小的心灵?噢、葛温在上!我做的可是良心工作,不知有多少男人因我而抚平了伤痛……这样的我为什么会遭遇如此下场?」

「你啊——别瞎扯了,我看不出你有被陷害的价值,美人,毕竟要抱着你都来不及了,谁还想把你推入坑呢?」

「……唉,油嘴滑舌。」那个女人看起来并不是真的那么生气,也许她早就心里有数。

「——呃喝……偶——」我也想说点什么话,真的好想讲些什么,这几百个日子以来我从来没这么想说过话,「……咳咳喝——……叫做……无名……。」

「别逞强了,大个,反正我也不是很期待你在这种情况下能说出些人话,」汤马斯拍了拍我的肩膀,「话说,你多久没洗澡了?你这辈子该不会都没碰过水吧?」

「呵呵……」

这时,珍问:「我们还要继续在这待着吗?」说着说着,她的声音逐渐变得又高尖又细弱,「我们正踩着活尸啊……这感觉……好恶心……还在动啊……!」

现在的确不是在这逗留的时候了。「……喝——……汤玛士……我先……送你上去……。」我对他说。

「不,大沼怪胎,由我发号司令——嘿!你这是想做什么!怪物!」

我将汤玛士扛在肩上,那家伙比我想的要轻,也许只要使点劲就行了。「——相信我……。」

「我为什么要相信——哇啊!————……」。飞了,那道弧线又高又远、可能还有点过头了。

(碰咚……)(“噢!我的葛温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