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估计坑底离边缘目测五米,但实际上可能还比想象中的要矮一些——小小的失误,但也无所谓,反正上去就是上去了,多碰撞几下就当代价吧。我问汤玛士他是否还活着,过了一会儿后,他的手伸出边缘,拳头松开的那只中指头似乎远远无法表达汤玛士的情绪。

「不,我可不飞,先生。嗯?决不,拜托,人类可没你们那么强韧!」珍浑身颤抖。

「……那就……咳喝——……让我背着你……。」

她面露难色。是因为我太脏的缘故吗?我是很脏没错,但唯独这件袍子……我可是非常珍惜的,它从来没脏过。

——终于,那女人妥协了、并爬上了我的后背。她可能比盾牌还要重一些。这是当然的,一个人类、就算是女人也一定要比洋葱的盾牌要重得多,但我几乎无法分辨这种微小的重量差异;说起来,盾牌去哪了?被扔了吗?不知道还找不找得回来……如果找不回来就算。

攀达的途中,珍仍旧不停的发颤,像只受寒的小猫一样发抖。我感觉到她的体温、人类的体温,那些我失去好久的事物;那个女人让我想起了黛安娜,但不是形象上的重迭,仅仅是生理上相似。她是一个活的、温暖的人类女性,那对柔软的胸、纤细的躯体与瘦小的手臂,虽然颤抖着、让人觉得碍事,但这却因此让我更能察觉的到她身为女性人类的某些——我想想——本质?不,我见过够多悍妇了,不过也许就是因为凶悍的女人太多,这样弱小的女人才更让我注意。

当我们会合后,汤玛士仍坐在外环的走道上揉着腰。他很不高兴。但这可是最快的方法了,他有什么好不高兴的?

井下传来了微弱的哭喊声,也可能只是那些无智的呢喃,所有得声音都混在一起,既细小又混沌,宛如地狱漩涡。那些声音让我不太舒服,它们挣扎的响声让我郁闷不已,所幸他们俩对欣赏痛苦也没什么兴趣,门一撞开,大伙就纷纷快步离去。

坟墓似乎只是个巨大的围墙,墙外附着一个仓库般的屋舍,但此地没有人看守,纯粹只是个露天坟场罢了。汤玛士说,他是进了里头才醒过来的,所以不清楚这是哪个坟,不过假如是到了黑巫林大坟的话就有片树林能当掩蔽,而且黑巫林的警备也比较松散;但如果运气差一点,我们可能会是在石根原大坟,那处坟场外头是一片荒原,原外还有带着弩弓的洛伊德巡队看守着。至于其他地方又如何?汤玛士说他没那种闲工夫去在意其他地方怎么了,圣阿尔布斯有十个坟区、每个区都在无人的荒野里,这么多信息,他脑袋只装得下最好与最坏的状况。

——汤玛士站在我的肩上往气窗外看。我问他这能不能笃定这边到底是哪,他却告诉我:「一个不好不坏的地方。」

「……咳咳……你根本就不晓得——咳喝——……这里是哪……。」

「这是很严重的指控!野蛮人!」

「……呵呵……咳咳——喝——哈哈哈……。」

「你他妈的笑够了没!」

「你、你、你们两个别选在这时候斗嘴!咱们还得一起想个办法,好逃、赶紧逃出去!」珍的声音摇摇晃晃的,我想是因为太冷的关系吧。

「别插嘴不死人的谈话,美女,」汤马斯跳回地面,接着说:「而且,老实说我还真想赶快离开这家伙,不死人搭在一块准没好事。」

「但你的“陌生伙伴”就是个不死人。」

「哈!但我的伙伴不是大沼来的不死人,他不像这家伙——这、家、伙,看看他,活像是个——像是个野人、怪物、变态的火焰狂魔……搞不好他就要变成活尸了……」他退了几步,火光照出他脸上的不信任,「……你受了重伤,根本不可能到现在都还不失去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