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吾辈楷模啊!”
他冲回自己的房间,对着他美丽的未婚妻琳琳,几乎要热泪盈眶。
“多么闪耀的骑士精神!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和妥协的时候,他高举荣光之旗,向盘踞在王国肌体上的毒瘤挥剑!这不正是我一直苦苦追寻的,先古贵族之荣光吗!”
琳琳无奈地摇了摇头。
又来了。
自己这个未婚夫什么都好,英俊、善良、家世显赫,作风正派,对所有人都彬彬有礼。
就是脑子里装满了骑士小说,作为实权大公的顺位继承人,显得过于天真。
难怪维尔福大公总是看着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贵族的世界,不是靠浪漫主义支撑的。
不过……
琳琳看着凯曼那张因激动而涨红的脸,看着他眼中那份纯粹得不含一丝杂质的热忱,还是忍不住心动。
在这个贵族们为了利益互相撕咬、不择手段的时代,能保持一颗如此高尚的初心,并不是什么坏事。
就算被人背后称为骑士笨蛋又如何,自己爱他的,不也正是这一点吗?
她温柔地靠在凯曼的臂弯里,让他的双臂环住自己的纤腰,轻声说:“是挺浪漫的。在这个时代,有觉悟又有能力的人,太罕见了。哪怕是稍纵即逝的火光,也足够让人们记住一段日子了。”
凯曼得到未婚妻的认同,更是激动,他紧紧抱着琳琳,忽然郑重其事地宣布。
“我决定了。”
琳琳抬起头,好奇地看着他。
但凯曼接下来的话,让她漂亮的眼睛瞬间瞪大了。
“我要去南方!”
“为什么?”琳琳惊呼,“现在南方可是多事之秋,亲爱的,你要做什么?”
凯曼的脸上,是那种近乎于崇敬的光辉。
“乱世出英雄!琳琳,你听,时代的号角已经吹响!那位高贵的骑士先生正在前方负重前行,他开辟的道路,通往王国的荣耀!我,凯曼·维尔福,怎么能让他专美于前?”
……
与此同时,被凯曼崇拜得五体投地的“高贵的骑士先生”诺兰,正蹲在利乌斯的炼金工房里,眉头紧锁。
诺兰面对时代和命运的洪流心甘情愿负重前行,但现在他面对的是另外一种负重问题,物理上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