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卷档案:笔杀咒

“住手!”陈砚之将柳含烟的骨粉撒进漩涡,“你的冤屈已经昭雪,不必再留怨!”

影子猛地转向她,空洞的眼眶里流下墨色的泪:“他们偷我的墨方,害我性命,我要他们永世困在墨里!”

“可你已经牵连无辜。”陈砚之指着小林手臂上的墨痕,“老张和小林与当年的事无关,你这样下去,只会变成真正的厉鬼。”

影子看着小林的墨痕,动作渐渐迟缓。漩涡里的墨汁开始冷却,凝结成块,像块巨大的墨锭。当最后一滴墨汁归入砚台时,柳含烟的影子化作一缕青烟,钻进端砚的砚池,七方砚台同时发出一声轻响,砚底的纹路亮起红光,接着又迅速黯淡,恢复成普通的石头。

小林手臂上的墨痕消失了,《墨经》上的字迹也变得模糊,最后只剩下空白的纸页。

五、档案终章

陈砚之在档案上写下:“1964年谷雨,古籍修复所笔杀案破,七砚归位,柳含烟怨魂安息。怨墨封存于紫檀木盒,深埋库房地下。”

她将七方砚台和《墨经》一起放进木盒,贴上三层封条。祖父的日记最后,她补了一段话:“怨起于不公,墨凝于执念。笔可杀人,亦可书真相。所谓咒术,不过是人心善恶的显影。”

(档案末尾附着一张照片:七方砚台摆放在库房中央,砚池里的墨汁汇集成北斗七星的形状,照片的角落,有个模糊的旗袍影子,正对着镜头微微颔首。)

档案备注:

- 怨墨经化验,含松烟、朱砂及人类骨灰成分,骨灰DNA与柳含烟尸骨一致;

- 七方砚台的石质中均检测出微量神经毒素,与死者体内发现的毒素吻合;

- 墨坊地窖出土的柳含烟尸骨,颈椎处有明显勒痕,证实为他杀。

(归档人:陈砚之)

(归档处:市古籍修复所档案室,地下密室第24柜)

(附:档案入库三年后,有修复师称在月圆之夜,库房地下传来研磨声,次日检查,封条完好,但第七方端砚的砚池里,总会多出一滴墨汁,形似泪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