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间点太关键了。赵嘉怡说赵大谋是1月26日外出打工的,但如果1月29日他还在打电话订猪肉,显然没有外出计划。
李正立即派人核实。又有几个村民反映,腊月二十八、二十九那两天,见过赵大谋在村里活动。也就是说,赵嘉怡对儿子“外出打工”的说法,完全是谎言。
为什么要撒谎?除非他知道赵大谋已经死了,并且想掩盖这个事实。
4月13日上午,赵嘉怡被传唤到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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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室里,老人坐在椅子上,双手放在膝盖上,低着头,一言不发。李正没有急着问话,只是将几张照片推到他面前:灶台边的血迹化验报告、浪西江抛尸现场照片、捆绑尸体的麻绳特写。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墙上的时钟滴答作响,审讯室里安静得能听见呼吸声。
终于,赵嘉怡抬起头,眼圈发红:“是我……是我干的。”
他的声音很轻,但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
李正没有打断,示意他继续说。
“1月29号,腊月二十八,下午6点多。”赵嘉怡的声音开始颤抖,“大谋从地里回来,我们……又吵起来了。”
“为什么吵?”
“村里有个算命先生说,大谋这几年不顺,是因为家里风水有问题。我就想请人来做个法事。大谋知道了,说我装神弄鬼,想害他妻离子散……他说郭凤娇就是被我逼走的。”
赵嘉怡闭上眼睛,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黄昏:“他骂得很难听,骂我老不死,骂我偏心,说我所有的钱都给大帅了……这些年,他一直是这么骂的。”
“后来呢?”
“后来他去灶台边洗头。天快黑了,院子里就我们俩……还有小孙子在屋里看电视。”赵嘉怡的呼吸急促起来,“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了,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这些年,他骂我,打我老伴,抢我们钱,还说要烧房子……我受够了,真的受够了。”
他睁开眼睛,泪水顺着皱纹流下来:“我把他孙子支开,让他进屋去。然后……我抄起灶台边的木棍,走到大谋身后。他弯着腰洗头,没看见我。我……我举起棍子,打了下去。”
审讯室里一片寂静。李正看着眼前这个瘦小的老人,很难想象他会有那样的力气和决心。
“打了几下?”
“三四下……记不清了。他倒在地上,血……喷得到处都是。”赵嘉怡的声音越来越低,“我看着他不动了,知道……他死了。”
“为什么不报警?”
“报警?”赵嘉怡苦笑,“报警我能怎么说?说我杀了我儿子?再说了,大谋死了,对我们全家……也许是个解脱。”
李正沉默。他能理解这句话背后的绝望。
“尸体怎么处理的?”
“我想背到山上埋了,但背不动。后来就想,扔河里吧,让水冲走,干干净净。”赵嘉怡抹了把脸,“晚上10点多,等孙子睡着了,我用麻绳把他捆起来,捆成一小团,放到独轮车上,推到浪西江边……推下去了。”
“那些血迹,你没清理干净。”
“我以为那么小的点,没人会发现。”赵嘉怡长叹一声,“那天晚上,我回到家,该做饭做饭,该睡觉睡觉,像什么事都没发生。第二天,还去买了阿贵的猪肉——大谋订的,不能浪费。”
他抬起头,看着李正:“同志,我没退路了。从拿起棍子那一刻,我就没退路了。”
案件告破后,李正去见了赵嘉怡的老伴袁淑秀。这个患有心脏病的老人躺在床上,听完丈夫的供述,只是默默地流泪。
“我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她声音虚弱,“大谋……是我们害了他。”
在随后的走访中,李正渐渐拼凑出赵大谋三十九年的人生轨迹。
赵嘉怡和袁淑秀结婚后,先后生了四个孩子:赵大谋是长子,后面是两个女儿,最小的是赵大帅。在那个重男轻女思想还比较严重的年代,作为长子的赵大谋自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大谋小时候可聪明了。”一个老邻居回忆,“但他调皮,不爱上学。赵嘉怡就惯着他,说不去就不去吧,反正家里有地。”
另一个邻居说:“赵大谋想要什么,他爸妈就给什么。两个妹妹要是跟他争,挨骂的肯定是妹妹。”
小学三年级,赵大谋彻底辍学。赵嘉怡用皮带抽他,他就跑到姥姥家,一住就是一个月。最后,赵嘉怡妥协了,还让赵大谋写了份保证书:“我自愿不上学,以后不怪父母。”
那是赵大谋人生第一个转折点。没有文化,没有技能,他就在村里游荡,偶尔帮家里干点农活,大部分时间无所事事。父母忙于农活和照顾更小的孩子,对这个大儿子渐渐放任自流。
成年后的赵大谋依然没有正经工作。家里给他安排了相亲,他嫌姑娘不好看;介绍他去打工,他嫌活太累。三十岁那年,他放出话:找不到媳妇,就怪父母没本事。
赵嘉怡和袁淑秀急了,托遍所有亲戚,终于在赵大谋三十三岁那年,给他找了个媳妇——邻村的郭凤娇,比他小十岁。两人匆匆结婚,一年后生了个儿子。
“我们以为他成家了,就会懂事。”袁淑秀哭着说,“可他还是那样,好吃懒做,不挣钱,还动不动就打骂凤娇。”
郭凤娇忍了三年,在孩子两岁那年,借口外出打工,一去不回。
妻子走后,赵大谋变本加厉。他认为父母偏心,把所有钱都给了弟弟赵大帅——其实赵大帅上大学的钱是助学贷款,工作后自己还的;结婚的钱是自己攒的。但在赵大谋看来,父母就是偏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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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在赵大帅结婚时彻底爆发。婚礼当天,赵大谋大闹宴席,砸东西,骂父母,吓得新娘差点悔婚。从那以后,他动不动就威胁要烧房子,杀全家。
村干部调解过,派出所也来过人,但赵大谋的行为始终在“家庭纠纷”和“违法犯罪”的灰色地带,够不上立案标准,但又确实严重干扰了家庭正常生活。
“我们没办法啊。”一个村干部对李正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赵大谋是混,但他也没真的杀人放火,我们能怎么办?教育、调解,都没用。”
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赵大谋对五岁儿子的态度。孩子发烧,赵大谋不管,是赵嘉怡半夜背去卫生院的;孩子饿了,赵大谋不给做饭,是袁淑秀拖着病体做的。
“有时候我想,也许大谋恨我们,是因为我们没教好他。”袁淑秀说,“可那时候,我们也不懂啊,就觉得他是长子,要宠着……”
2014年3月,赵嘉怡故意杀人案在龙安县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上,赵嘉怡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辩护律师提出了几点辩护意见:一是赵嘉怡年事已高,且患有多种慢性疾病;二是被害人赵大谋长期对父母实施家庭暴力,存在重大过错;三是赵嘉怡系临时起意,并非预谋杀人。
公诉人则认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都是严重犯罪,应当依法惩处。
法庭最终认定:赵嘉怡犯故意杀人罪,但鉴于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被告人认罪态度好,且系初犯、偶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宣判时,赵嘉怡表情平静。他转头看向旁听席上的老伴和孙儿,点了点头,被法警带离法庭。
袁淑秀搂着五岁的孙子,泣不成声。孩子还不完全明白发生了什么,只是用小手给奶奶擦眼泪:“奶奶不哭,爷爷什么时候回来?”
没有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