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2章 将计就计2

第0562章将计就计2

“第二,虚构针对冯国华等海外评估师的‘特种行动’预案。”林东航继续道,

“文件可以提及,鉴于冯国华等人涉嫌在平城国企改制中提供虚假评估文件,造成巨额国资流失,且目前隐匿海外,中心正研究通过‘非传统执法合作渠道’(措辞模糊),在适当时候,对冯国华等人采取‘必要措施’,以获取其口供和转移资产证据(具体措施不写,留白,让对方猜)。

甚至可以暗示,已与某‘友好国家’的私人安保公司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完全虚构)。目的:制造紧张,迫使‘教授’加强对冯国华等人的保护或控制,甚至可能诱使其将冯国华等人转移到更隐蔽地点,从而增加其行动成本和暴露风险。

同时,观察对方是选择‘保’还是‘弃’冯国华,也能判断其内部决策机制和资源分配。”

“第三,在国际仲裁策略上设置陷阱。”林东航看向张明宇,

“张博士,这部分需要你和徐振宇律师仔细推敲。我们可以在文件中‘透露’,我们已获得一份能证明PRIF基金在发起仲裁前,就已明知担保函可能存在问题,却依然恶意推动贷款发放的‘内部邮件’或‘关键证人’(半真半假,我们确实在追查,但尚无铁证)。

并计划在仲裁庭下一次程序会议中,突然抛出,以指控对方‘滥用程序’、‘诚信缺失’,争取仲裁庭直接驳回其仲裁请求,或至少为其拖延战术设置障碍。

目的:诱使对方将资源和注意力集中在防御这份‘不存在的杀手锏’上,在仲裁程序中采取过度防御或错误策略,打乱其既定拖延步骤,甚至可能因为紧张而暴露其在仲裁中的其他弱点。”

“第四,在时间节点和优先级上制造错觉。”林东航最后道,

“整份‘路线图’要刻意强调‘刑事立案为先导,舆论造势为辅助,海外追索为后续’的梯次推进逻辑,并将大部分‘重磅行动’的时间点,有意向后推迟一到两个月。

暗示我们当前主要精力集中在国内立案和基础舆论准备上,对海外的实质性动作会相对谨慎和缓慢。

目的:麻痹对手,让其认为有相对充裕的时间进行应对和调整,从而可能放松对某些紧急威胁的警惕,或者延缓其全面收缩清理的步伐,为我们暗中的真实调查(如对‘教授’核心的追踪)争取更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