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兰宁是个独居生活的女人。
她名牌大学毕业,工作也不错,彻底逃离了压榨她的原生家庭后在公司附近买了房子,养了条小狗,取名毛豆,日子过的很舒心,直到遇上新搬来的邻居。
新搬来的是个单身男子,名叫吴庆,搬来的第三天就把原主打了。
吴庆说原主不文明遛狗,上去就踹了毛豆一脚,狗子很小,被他踹到了要害,当场就开始抽搐。
原主要带着狗去医院,吴庆就拦着她不让她走。
一边拦着她还一边嘲笑她,得意地晃着脑袋,用极其轻浮的语气模仿着毛豆的惨叫。
“嗷嗷嗷~叫得真难听。这种畜生死了干净,省得祸害人。”
原主掏出手机要报警,吴庆就上去抢她的手机。
原主拼命护住手机,反抗中指甲划伤了吴庆的手臂,吴庆骂了一句脏话,抡起巴掌,狠狠扇在了原主的脸上。
警察赶到后,吴庆依旧嚣张,颠倒黑白。
他一口咬定是原主不拴绳遛狗吓到了他,他是在“自卫”过程中“不小心”踢到了狗,而原主先动手挠他,他才“被迫还手”。
他甚至对警察表示:“我这是见义勇为,这种不文明养狗的人就得这么治!”
而他踢得那一脚太重,踢到的内脏器官,又纠缠原主耽误了救治,毛豆最终死了。
关于毛豆的赔偿,警方表示,现在这部分的法律空白,最多也只能判赔几百块钱,还不够诉讼成本,不如不折腾。
而她的医药费,吴庆也是拒绝支付。
“我就不赔,你能把我怎么着?有本事你去告啊!大不了蹲几天局子,出来又是一条好汉。”
吴庆在警局门口,对着失魂落魄的原主恶毒地嘲讽。
从那以后,他每次在楼道里遇见原主都会凑上去嘲讽。
“怎么滴吧,欺负的就是你,贱人,就揍你了怎么了?”
“煞笔,不还是只能无能狂怒吗,嘿嘿嘿~”
“你那条死狗的味道不错吧?哈哈哈!”
“有本事你再报警啊?看警察能关我几天?我出来还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