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您是青天大老爷,您评评理。我们孤儿寡母,无依无靠,他欺负我们,我们找谁说理去?
报官?谁会信?谁会管?我们只能忍...…一直忍.…..”
“可忍到最后,他连我女儿都不放过.…..”
她的声音低了下去,像在喃喃自语:
“那晚在柴房.…..我听见了,可我动不了,我恨我自己,我恨我引狼入室,我恨我保护不了女儿..….”
堂上一片寂静,只有她的啜泣声。
王文渊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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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县令,他见过太多这样的案子——弱者被欺凌,走投无路,最后铤而走险。
律法要维护公正,可公正背后,是多少血泪?
“即便如此,杀人便是触犯律法。”
良久,他才开口:
“《大周律》明文规定,杀人者偿命。你可知道?”
“民妇知道。”
翠莲娘擦干眼泪。
“民妇认罪伏法,只求大人...…只求大人放过我女儿。她是无辜的。”
王文渊闭了闭眼。
这个案子该怎么判?
按律,杀人当斩。
可情有可原,罪不至死?
他缓缓道:
“本官再问你,杀人当晚,你可有同谋?你女儿可知情?”
“没有!就我一个人!我女儿什么都不知道!”
翠莲娘急道:
“那晚她早早就睡了,我趁她睡着才出去的。
大人若不信,可以问左邻右舍,那晚我家很安静,没有半点声响。”
王文渊看向李捕头。
李捕头上前回禀:
“大人,勘查现场和走访村民的结果,与犯妇所言基本吻合。
案发时翠莲姑娘确实在家,有邻居作证那晚她家很早就熄了灯。”
“凶器呢?”
“是犯妇家中的菜刀,已经找到,上有血迹,与死者伤口吻合。”
一切证据确凿。
这是一个走投无路的母亲,为了保护女儿,做出的绝望反抗。
王文渊沉吟良久,最终提笔判道:
“犯妇王李氏,因女受辱,愤而杀人,情有可原,但法不容情。
依《大周律》,杀人者当斩。
然念其女受辱在先,且系初犯,认罪态度良好,故从轻发落。
判处服役二十年,发配边关采石场。即刻执行。”
他放下笔,看向堂下:“王李氏,你可服判?”
翠莲娘重重磕了三个头:
“民妇...…服判。谢大人从轻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