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翠莲娘被判处二十年

“大人,您是青天大老爷,您评评理。我们孤儿寡母,无依无靠,他欺负我们,我们找谁说理去?

报官?谁会信?谁会管?我们只能忍...…一直忍.…..”

“可忍到最后,他连我女儿都不放过.…..”

她的声音低了下去,像在喃喃自语:

“那晚在柴房.…..我听见了,可我动不了,我恨我自己,我恨我引狼入室,我恨我保护不了女儿..….”

堂上一片寂静,只有她的啜泣声。

王文渊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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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县令,他见过太多这样的案子——弱者被欺凌,走投无路,最后铤而走险。

律法要维护公正,可公正背后,是多少血泪?

“即便如此,杀人便是触犯律法。”

良久,他才开口:

“《大周律》明文规定,杀人者偿命。你可知道?”

“民妇知道。”

翠莲娘擦干眼泪。

“民妇认罪伏法,只求大人...…只求大人放过我女儿。她是无辜的。”

王文渊闭了闭眼。

这个案子该怎么判?

按律,杀人当斩。

可情有可原,罪不至死?

他缓缓道:

“本官再问你,杀人当晚,你可有同谋?你女儿可知情?”

“没有!就我一个人!我女儿什么都不知道!”

翠莲娘急道:

“那晚她早早就睡了,我趁她睡着才出去的。

大人若不信,可以问左邻右舍,那晚我家很安静,没有半点声响。”

王文渊看向李捕头。

李捕头上前回禀:

“大人,勘查现场和走访村民的结果,与犯妇所言基本吻合。

案发时翠莲姑娘确实在家,有邻居作证那晚她家很早就熄了灯。”

“凶器呢?”

“是犯妇家中的菜刀,已经找到,上有血迹,与死者伤口吻合。”

一切证据确凿。

这是一个走投无路的母亲,为了保护女儿,做出的绝望反抗。

王文渊沉吟良久,最终提笔判道:

“犯妇王李氏,因女受辱,愤而杀人,情有可原,但法不容情。

依《大周律》,杀人者当斩。

然念其女受辱在先,且系初犯,认罪态度良好,故从轻发落。

判处服役二十年,发配边关采石场。即刻执行。”

他放下笔,看向堂下:“王李氏,你可服判?”

翠莲娘重重磕了三个头:

“民妇...…服判。谢大人从轻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