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城郊赏秋回来,苏文彦脸上的笑容明显多了。
他不再总闷在房间里,有时会坐着轮椅去铺子帮忙,要么在账房核对账目,要么就坐在柜台边,看林晚星招呼客人,偶尔递上一杯热茶,眼神里的温柔藏都藏不住。
林晚星也乐得他常来,甚至在后院辟了个小角落,摆上书桌和软垫,专门给他看书、写字用。阳光透过葡萄架洒下来,落在他握着笔的手上,岁月静好得像一幅画。
可树大招风,“林记胭脂铺”的名气越来越大,关于两人的流言也渐渐多了起来。
“听说了吗?林小姐为了那个残废探花,连宫里的订单都差点耽误了。”
“苏探花也是,不好好在家养腿,天天往胭脂铺跑,不知道的还以为多离不开女人。”
“我看啊,林小姐就是图他那点才名,等新鲜劲过了,指不定怎么嫌弃他呢。”
这些话像针一样,扎在苏文彦心上。
他坐在轮椅上,听着隔壁铺子伙计的闲言碎语,脸色一点点白了下去,握着笔的手微微颤抖,墨滴落在宣纸上,晕开一个丑陋的黑点。
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她。她年轻貌美,事业有成,而他,不过是个腿有残疾、空有虚名的探花郎。那些流言,或许说的是对的。
“怎么了?”林晚星端着刚做好的珍珠膏走进来,看到他不对劲,连忙问。
“没、没事。”他慌忙用宣纸盖住墨点,声音有些发紧。
林晚星却瞥见了他泛红的眼眶,又听到了隔壁若有似无的议论声,瞬间明白了。她放下珍珠膏,走到他身边,弯腰看着他的眼睛:“他们说什么了?”
他别开脸,不想让她担心:“真的没事,就是风大,迷了眼。”
“我去撕了他们的嘴!”林晚星说着就要往外走。
“别去!”苏文彦连忙拉住她,手心冰凉,“别为了我,跟他们计较,不值得。”
他怕她因为自己,惹上麻烦,更怕她听到那些难听的话,心里会不舒服。
林晚星看着他隐忍的样子,心里又气又疼。她反手握住他的手,声音坚定:“怎么不值得?你是我的人,他们说你,就是说我。”
她顿了顿,拿起他桌上的笔,在宣纸上写下两个字:“晚星”。
“你看,这是我的名字。”她指着字迹,“你的名字是‘文彦’,合在一起,就是‘晚星文彦’,以后谁再敢说闲话,我就告诉他们,你是我林晚星认定的人,轮不到别人置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