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把录音文件拖进归档夹,顺手关掉播放器。屏幕右下角的时间跳到六点零七分,保洁阿姨刚在隔壁茶水间换了一桶脏水,走廊尽头的灯还亮着。他没动,手指在键盘上悬了两秒,敲出一条新任务指令:“成立中外合作专项沟通组,今日启动。”
邮件发出去不到十分钟,国际事务助理回了消息:人已经找好,就等他定组长人选。林峰扫了一眼名单,点了那个曾在德国待过三年的项目经理,备注写得直接:“要能扛事,别怕得罪人。”
早上七点,办公室空调还没完全启动,他坐在工位上翻前几轮和外方的往来记录。六次视频会议,三次延迟开场,最长的一次对方技术代表迟到四十五分钟,理由是“内部协调流程未完成”。还有两次,法务提出的条款被搁置超过七十二小时才收到回复。问题不在态度,而在节奏——两边像踩着不同鼓点走路,总差半拍。
他打开文档,新建一页,标题打上“双周例会规程草案”。第一条就写清楚:每周一上午九点,固定会议,除非双方提前二十四小时协商改期。议题必须提前三十六小时提交,附带优先级标注。决议事项自动生成追踪表,每项任务明确责任人与截止日。
十五分钟后,项目主管带着笔记本进来,站着他俩快速过了一遍框架。林峰只问了一句:“如果对方临时换人参会,怎么保证决策延续性?”
主管说:“我们要求他们每次报备替补联络人,所有沟通记录同步抄送全体成员。”
“加一条,”林峰补充,“每次会议开始前,先花五分钟复述上一轮结论,谁接替都得先听懂再发言。”
中午前,草案初稿成型。林峰转手发给法务,让他们对照外方之前发来的标准模板做比对。下午两点,对比报告回来,红标出了七处敏感条款:其中最关键是数据调用权限归属,对方要求所有联合开发接口的底层日志归其主服务器管理。
他盯着那条看了十秒,拨通视频会议请求。
接通后,对面负责人刚坐下,还没开口寒暄,林峰先说道:“你们的模板我们研究了,大部分能接受。但数据日志这一块,不能由单边掌控。”
对方皱眉:“这是我们的合规要求。”
“我理解。”林峰点头,“但我们也有底线。不如这样——主结构按你们的格式走,附加一个中方附件,列明关键节点的双向确认机制。你们要的日志可以传,但必须加密切片,且保留我方审计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