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邦彦微微抬手,只一个手势。
“唰——!”
二百名护卫动作整齐划一,如一人所为,将肩上扛着的燧发枪取下,托在胸前。
阳光下,二百支枪闪耀着一模一样的金属光泽,那股子百战精锐的煞气,扑面而来。
陈邦彦朗声道:“郑总兵要的,是一百杆‘当世无双的利器’,这,便是!”
他走到队伍前,声音不大,却清清楚楚地传到每个人耳朵里:“它们刚刚还在我这些忠勇护卫的肩上,护卫我等千里迢迢,安全抵达贵地。每一杆,都曾是他们最信赖的伙伴,都曾震慑宵小,保境安民!”
他话锋一转,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自傲和反诘:“将军觉得,是库房里蒙着灰尘、从未见过天日的新枪更‘利’,还是这些随我弟兄们踏过千山万水,饮过风霜雨雪,随时可以拉出去见血的利器,更可靠?”
说着,他从一名护卫手中,随手拿过那支枪,大步走到郑彩面前,递了过去。
“将军若是不信,尽可一试!看看这‘二手’的利器,比之您麾下最好的鸟铳,如何?”
郑彩被这一番话给噎住了。
他看着眼前这支明显被精心保养过、枪机顺滑、状态极佳的火铳,再看看那二百名护卫手中一模一样的制式兵器,脑子里嗡的一声。
这他娘的不是欺诈,这是示威!
对方的意思很明白:我们给你的一百杆枪,就是我们主力护卫的现役装备!这种水准的武器,我们能拉出来二百杆,家里还不知道有多少!
这种无形中透露出的实力,远比一百杆崭新的、不知底细的火铳,更让人心头发毛。
郑彩的脸色变了几变,最终,只能干笑几声,接过了枪:“哈哈……朱将军麾下,果然豪气干云!好,这批‘利器’,我家总兵收下了!够意思!”
交易,总算是表面上完成了。
郑彩带着人,押着银钱和火铳,交割了船只文书,皮笑肉不笑地拱了拱手:
“陈先生,陆百户,后会有期。祝朱将军……买卖兴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