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霜想到以前阿雪的确胆子很小,今天见了一晚上的血,会害怕很正常,便略一颔首和她一起进了她的房间。
刚关上门,明霜一转身,就见王尽雪已经脱下外衣,解开裙子的腰带,然后一件件脱自己的衣服。
明霜就好像被人施了定身术,傻愣愣的站在那,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她。
看王尽雪脱下裙子露出又长又白还直的美腿,然后是上衣,露出圆润雪白的肩膀,明霜喉间不自觉吞咽一样。
她真的是太白了,近乎苍白的一种,就连脖颈上都依稀可见淡青色的血管蛰伏。
王尽雪不是没有注意到明霜的视线,反而就是注意到了才故意这么做,要想得到一个人的心,那首先就要让这个人对你产生一种习惯和好奇。
习惯是一点点养成,总在她身边晃悠,在她面前出现,她自然而然就会习惯了。那么好奇呢?好奇可以是对你身世,样貌,身体,秘密,的好奇,哪一方面的好奇都可以。
王尽雪现在要做的就是利用自己最漂亮的资本,让她产生好奇,和欲、望。
把清冷高洁,淡漠冰冷的天之骄女拽下神坛,让她匍匐在自己脚边,这种感觉一定爽爆了。
作为被杀九十九次次的回礼,王尽雪一定会毫不客气地利用自己所有的资本把明霜拽下神坛。
一定要让她像一只狗一样,跪在自己的脚边忏悔认错,然后再抛弃她,看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那多让人高兴啊。
明霜,怪就怪你,惹了本座这么睚眦必报的小人。
眼瞎也不是你的错。
作者有话要说:魔·今天扮个绿茶·尊: 哼哼,有你求本座的时候!
本文倒v看过的可以不重复买,一会给你们抽奖!
第27章
屋内烛火昏黄摇曳, 把她的影子在地板上拖长。
当王尽雪解下里衣,最后一层剥落,露出白嫩细滑肌肤, 黑色肚兜堪堪遮住波涛汹涌,明霜凭着强大自制力挪开视线,耳垂微微红,视线有些不自在的四处乱飘, 就是不敢落在王尽雪身上。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 越是忽略越能无处不在的侵蚀你的所有的感官。明霜已经不去看、不去想,脑海中还是不由自主勾勒出她那纤细曼妙的身姿。
“哗——”
就在明霜使劲摒除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时,便听见身后发出人踩入水里的声音。
完全是下意识,明霜回过头去, 就见那人全身泡在浴桶里, 只露出优美的肩颈线条,圆润的肩膀和纤细的锁骨。